各有关单位:
2026年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工作,已完成各单位申请、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复核和会议审议等相关程序,拟将“沈阳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15家单位备案为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现予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备案对象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电话:22722824
监督电话:81963635
附件: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6年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拟备案名单的公示.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