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6〕5号)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现就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建和续建产业集群有关项目县、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予以公示。

一、湖北中药材产业集群

(一)建设区域。黄冈市蕲春县、罗田县、麻城市、英山县、红安县等5县(市)。

(二)资金分配。2026-2027年,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计划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000万元,各项目县市分配情况详见表1。

表1 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集群2026-2027年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

序号项目县(市、区)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1黄冈市蕲春县1650
2黄冈市罗田县1200
3黄冈市麻城市1170
4黄冈市英山县1080
5黄冈市红安县900
合  计6000

二、湖北省油菜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

(一)建设区域。天门市、公安县、江陵县、松滋市、沙洋县,荆门市掇刀区、东宝区,钟祥市。

(二)资金分配。续建项目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各县(市、区)资金分配情况详见表2。

表2湖北省油菜特色产业集群2026年续建项目中央资金分配表

序号项目县(市、区)2026年拟安排中央资金(万元)
1沙洋县900
2掇刀区600
3东宝区1000
4钟祥市450
5江陵县900
6公安县300
7松滋市150
8天门市75
9省粮油集团625
合 计5000

三、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

(一)建设区域。随县、潜江市、江陵县、当阳市、天门市,监利市、公安县、宜城市、枝江市等9个稻米主产区。

(二)资金分配。2026年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各县(市、区)资金分配情况详见表3。

表3 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2026年续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

序号项目县(市、区)2026年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1随县1050
2潜江市250
3江陵县850
4当阳市500
5天门市530
6监利市440
7公安县430
8宜城市450
9枝江市500
合   计5000

四、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

(一)建设区域。宜昌市、当阳市、枝江市、夷陵区、兴山县,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恩施市、咸丰县等9个县市。

(二)资金分配。2026年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各县(市、区)资金分配情况详见表4。

表4 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2026年续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

序号项目县(市、区)2026年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1宜昌市直200
2当阳市850
3兴山县300
4夷陵区1000
5枝江市150
6襄州区750
7枣阳市750
8老河口500
9恩施市300
10咸丰县200
合计5000

新建和续建四个产业集群具体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中央奖补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4。

附件:1.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集群资金使用分配表;

      2.湖北省油菜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3.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4.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公示期为5天(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徐党生;联系电话:027-87667227;电子邮件:hbxccyf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