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更新)的通知》(苏建设计〔2026〕87号),由各地申报,经组织评审,拟确定南通市、扬州市和江阴市作为2026年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更新)支持城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和建议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注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身份证明。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省住建厅设计处;联系电话:025-51868231,电子邮箱:88039545@qq.com。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