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娄底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补贴政策的公告
一、实施时间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具体起止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同),收货地址应在湖南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应为同一人。
三、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洗地机、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洗碗机、智能吸油烟机灶具(含集成灶)、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净水器、智能电暖桌(含智能电暖茶几和茶桌)、智能健康监测产品(血糖仪、血氧仪、血压计)、呼吸机(含制氧机)等10个品类产品。按照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全年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申领方式和流程
(一)活动方式。个人消费者于2026年12月31日前登录云闪付APP(含云闪付输出服务的其他APP),进入“2026年湖南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专区选择娄底市领取相应补贴券,在参与活动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须每件单独结算,在支付环节按照补贴标准直接支付立减抵扣。
(二)领券规则。领券及使用时间为每日8:00:00-23:59:59,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补贴券有效期为1天(即领券当天23:59:59失效),隔天购买须重新领券。补贴券领取和核销,单笔订单限使用1张补贴券购买1件商品。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
(三)经营主体。各县市区商务局负责参与活动经营主体的征集工作,完成审核(含信用核查)和公告,由市商务局复核汇总后报省商务厅备案。参与政策经营主体报名信息须上传至服务平台。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纳入2026年补贴活动经营主体名单。
五、交易真实性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督促辖区内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分类落实信息采集要求。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交易前需核验S/N码商品信息(同一商品不能重复销售),核验通过后方可销售。销售后需按要求采集S/N码商品信息照片(图片格式均为JPG格式)。
六、其他事项
(一)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补贴品类不限制能效等级范围,企业开具消费者实名发票时需根据实际产品能效等级备注相关信息,无能效或水效等级产品可不采集能效等级照片。
(二)服务平台、发票开具要求、产品价格备案要求、核销数据上传要求、送退货要求、送货地址和物流寄递配送管理要求、补贴审核和拨付要求等事项,均按照《娄底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娄底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娄商发〔2026〕5号)内容参照执行。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或变更,以有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