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等精神,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jc@rst.gxzf.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社会意见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邮编: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社会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