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科工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申报

请各地根据《通知》申报范围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要求,依据自身情况合理自愿选择申报“规范企业”或“引领型规范企业”,按规定格式填报《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或《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地工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内容齐全完整;会同住建、应急、市监、消防等部门对建筑保温材料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查;配合做好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初审和现场核查工作。

2.请各地工信部门做好政策宣贯和工作指导,组织企业如实填报申请材料,于2026年7月17日前将企业《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word版),以及形式审查意见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科)。

联系人:陈晓东,电话:5515029,邮箱:aqsjxjcyk@163.com。

 

附件: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