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级财政委托评审行为,提高协作社会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服务质量,防范评审风险,根据《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预发〔2024〕14号)和《湖北省财政评审质量控制办法》(鄂财投评规〔2021〕2号)等有关精神,我们起草了《湖北省省级财政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8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调查征集”网站在线反馈。

二、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hbczpszx@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处(邮编4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湖北省省级财政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省级财政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湖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