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沿沪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根据《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普陀区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类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等;
(二)专项资金扶持根据项目实际,采用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及事后一次性支持等方式。各类项目扶持方式和执行期可具体参见《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2026年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政策第五条支持科创资源开放共享、第六条支持建圈强链两类项目,请有意向单位先行开展相应工作,区科委将于2026年8月后发布受理通知;
(四)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
登录申报系统:https://kwxxh.shpt.gov.cn/v2/ptoa/#/user/register注册并选择“2026年度沿沪宁专项政策支持创新主体协同攻关项目(第一批)”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https://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
2.2026年度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申报书(在线填报后生成下载);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需参照《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要求,根据不同项目申请类别予以提供);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骑缝章),在某材料的起始页用便利贴标记材料名称(例如:第37页开始是审计报告,那么就在第37页贴上便利贴,写上“审计报告”)”。
(三)线下受理
各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含骑缝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中心。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各投促中心请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将经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和推荐情况转报区科委。
| 投促分中心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长寿投促中心 | 西康路1255号科技大厦12楼 | 黄老师 | 52920057 |
| 长风投促中心 | 云岭东路89号3层企业服务部 | 陈老师 | 62237998*3105 |
| 真如投促中心 | 铜川路568号2楼 | 俞老师 | 22851923 |
| 长征投促中心 | 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806室 | 喻老师 | 52585566 |
| 桃浦投促中心 | 武威路789号204室 | 仇老师 | 52847137 |
三、评审立项
各投促中心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和择优推荐项目;区科委负责审核材料合规性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四、其他
(一)申请主体无需通过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相关政策支持资金项目。普陀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普陀区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普陀区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项目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普陀区科委举报(举报邮箱:wenll@shpt.gov.cn;邮寄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C602室,邮编:200333)。举报截止时间为项目批复下达之日。
(二)如对项目申报有疑问,可向普陀区科委咨询。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支持创新主体协同攻关 | 陶老师、李老师 | 52564588-8629/7169 |
| 支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建圈强链 | 李老师、康老师 | 52564588-7169/7934 |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1.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发展专项政策2026年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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