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转发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遗产项目储备与认定等梯度培育工作,根据《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吴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形式

请通过江苏数字工信平台工业遗产申报系统(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进行填报。

 二 

  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办法》所列第八条、第九条申报条件。申报的工业遗产项目所含核心物项,原则上均为申报主体现存1986年(含)前的不可移动物项、可移动物项、档案资料及传统技艺等其他遗存。鼓励同宗同源的多个工业遗产项目所有权人联合申报,确保全面真实反映工业遗产全貌与价值影响力。

(二)申报程序。请申报单位完成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从平台导出填写完成的“江苏省工业遗产申请书”及随附材料,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前将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市工信局审核盖章后的申请书盖章扫描件(不含附件)上传系统并提交。

 三 

  咨询及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25-69652990

QQ:1225254416

吴中区工信局:0512-65287617

附件

《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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