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发挥科技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升国家和区域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2007年底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先后启动建设了以50个主要农产品为单元、产业链为主线、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服务国家目标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410号)。同时还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开展体系建设,形成中央和地方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格局。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2009年制订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并以甘蔗、水稻、奶水牛、桑蚕4个产业作为试点开展创新团队建设。为促进广西创新团队健康发展,2013自治区农业厅制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广西创新团队运行机制和业绩考评制度。
2022年7月29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部管理办法》)的通知,重新规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2007年12月20日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7〕410号)同时废止。根据《部管理办法》,为加强国家体系与地方体系或创新团队的衔接互动,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身需要,参照国家体系建设方式,建设地方体系或创新团队。因此为加强我区广西创新团队建设,参照《部管理办法》,起草《广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广西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要求。
(二)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
(四)《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农科教发〔2021〕13号)。
(五)农业部《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科教发〔2022〕3号)。
(七)《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业发〔2013〕4号)
三、主要内容
《广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9个章节内容。
第一章,总则。包括指导思想、政策依据、建设要求和资金来源。
第二章,组织架构。广西创新团队由首席科学家、副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及依托单位组成。
第三章,岗位职责。主要包括首席科学家、副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及建设依托单位的岗位职责。
第四章,组织管理。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明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确定广西创新团队总体布局,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确定广西创新团队定额标准、年度资金规模等资金分配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广西创新团队组织管理工作。二是明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审核广西创新团队岗位专家资格,提出岗位研究方向和设置建议,考核评估;三是明确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上级主管单位)职责,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强化支持保障;四是明确国家体系、广西创新团队专家相互兼任的要求;五是明确共性技术创新团队建设要求;六是明确创新团队联络员制度及联络员职责。
第五章,任务管理。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明确团队实施周期;二是明确团队任务要求;三是明确团队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求,提出本团队未来五年需要协同完成的重点任务规划与分年度计划;四是明确任务书签订和任务分工;五是明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创新团队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价,包括包括年度评价、中期评价和综合绩效评价具体要求,年度评价是这次办法调整的重点。
第六章,人员管理。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岗位设置要求,团队专家从全区优秀科技人员中遴选产生;二是明确各岗位聘期以及调整办法;三是明确聘任条件和资格;四是明确创新团队专家聘任程序,包括招聘信息发布、申请、评选、批准和公示;五是明确团队专家离任、接任、续聘要求;六是明确解聘条件和办法。
第七章,日常管理。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明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承担广西创新团队日常管理,明确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日常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依托单位变更要求;三是明确依托单位对岗位科学家因故不能承担团队工作等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四是明确组织会议召开有关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会议。五是明确保密管理;六是明确成果归属,由各团队根据任务合同排名和实际贡献确定;七是明确材料存档要求。
第八章,资金管理。主要包括8个方面:一是明确专项资金实行定额管理,主要用于与创新团队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等费用;二是明确专项资金预算和拨付规定;三是明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合理分配资金;四是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管理费等;五是明确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专项资金内部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六是明确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由依托单位按照国有资产有关规定管理,优先保证团队的建设和运行;七是明确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八是明确结余资金使用要求。
第九章,附则。包括广西创新团队中文、英文及缩写、解释主体和生效日期。
四、主要特点
(一)此次办法制定增加了副首席科学家遴选和职责有关内容。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职责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和政策要求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二)国家岗位科学家和广西创新团队专家相互担任方面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管理办法要求一致,强化国家体系和广西创新团队交流。
(三)明确了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保障监督责任,强化所在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
(四)增加“组建若干共性技术创新团队”条款。
(五)更明确、详细规定了团队、首席和岗位科学家任务要求和考核内容,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处理办法进行明确,将考核排名及年度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明确了岗位专家离任、接任、续聘、解聘条件和办法,完善了团队专家调整办法,特别是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应用。
(七)对资金使用范围重新归类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管理费,增加了预算调剂的相关内容、结余资金使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