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申报工作定于7月16日启动,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此次申报,拟到增城区就业的企业“三高人才”可申请信任制审批,即只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即可获得政策享受资格,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后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事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三高”人才可享受:

1.住房资助。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人均60平方米。

2.配偶推荐就业。

二、受理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全流程网上申报,可由个人或企业统一提出申报。

1.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增城区人才政策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talent.zc.gov.cn/pc/)提交材料。

2.企业统一申报。企业负责统一收集符合政策申报条件人才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将材料打包命名为“单位名称+企业‘三高’人才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cqrcb@gz.gov.cn。企业统一申报要求本次申报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数不少于5人,否则不予受理。企业统一申报仅适用常规申报,不适用信任制申报。

四、其他说明

2026年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适用对象、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同时可在“广州增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查看下载。

五、咨询电话

(一)区人社局:020-82731139。

(二)区委人才办(设在区委组织部):020-32829438。

(三)区住建局:020-82629820。

附件:2026年度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     

2026年度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穗增组通〔2023〕44号)。

说明:对拟到增城区企业工作的人才(3个月以内正式到岗)实行基于人才承诺的人才资格信任制审批、政策前置享受工作机制(简称信任制审批)。人才只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即可获得信任制审批资格。信任制审批通过后获得政策提前享受资格,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申报材料后最终确认政策享受资格。

二、适用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含境外同等学历学位人才)。

(二)具有与所在企业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具有与所在企业生产技术岗位相应的高级技师(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1)、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注:要求申报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申报条件要求

在本区创业,或已(拟)在本区企业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有效劳动合同(企业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各种经济组织)。

(一)创业人才:在本区创办独立纳税法人企业,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就业人才:

1.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社保(须为所在企业按时按期代扣代缴,不含补缴或个人自缴)。

2.对不符合“1”条件的就业人才,其所在单位(含驻区单位)对增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可视同满足申报条件。

四、奖励标准

(一)住房政策。本人及家属名下在增城行政区内无商品房住宅的,可选择享受住房政策:

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人均60平方米。

注:人才公寓为套房(一般是三房一厅),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实际房源为准),人才可选择单住或合住,免租面积之外的租金需本人支付。房源包括优才雅苑(宁西街)、奥园誉峯(永宁街)、五一安置新社区(荔湖街),具体可选择的房源信息(包括房源位置,房型及套数)以区住建局实际提供为准。人才入住免租公寓后,需按规定支付水电费、物业费、免租面积之外的租金等。

(二)配偶就业支持。配偶愿意在本区就业的,区人社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五、完整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必要时需核对原件;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表。申请人在增城区人才政策申报系统上填写信息后自动生成申请表,下载文件,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三)人才资格材料

1.学历学位材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提供)。

(1)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学历或学位证书无法在学信网上核验的,申请人需联系学信网后台进行认证)。

(2)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才提供)。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或省、市政府官方核验网站核验通过。

3.职业资格材料(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提供)。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网上核验(认证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和企业出具的岗位证明。

(四)工作证明材料

1.创办企业类人才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企业就业类人才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

若人才不在本区缴纳社保,但其所在单位对增城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可由单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册,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可享受相关待遇。

(五)本人及其家属(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产查册证明(不申请住房资助的无需提供)

注:人才可登录“穗好办”下载。路径:前往“穗好办”首页→不动产→自然人个人名下房产查询→人脸识别→填写“查询目的”等内容(可录入未成年子女信息)→下载证明。

六、申报流程

申报方式可选择信任制申报或常规申报。

(一)信任制申报

1.个人提交申请。申报人登录增城区人才政策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talent.zc.gov.cn/pc/)进行注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请表》(暂不需单位盖章,补充材料再行盖章)、《个人承诺书》(附件2,需签名、加盖手印)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在系统上提交。信任制申报只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企业统一申报。

2.信任制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人信息及个人承诺书进行审核。如出现申报人填报信息不符合填写规范或填写信息出现错漏的情况,将予以退案并允许其在9月22日之前进行重新提交。

3.提前兑现奖励。区人社局将信任制审批通过人员名单转交至政策兑现单位,由政策兑现单位按程序提前落实奖励。

4.人才补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在信任制审批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向区人社局补齐所有申报材料,逾期未交视为申报不通过,不得再次申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3个月内补齐材料的,申报人须书面向区人社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且仅能申请1次)。

5.资格确认。区人社局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材料提出补充或修正意见。

6.公示。区人社局将审核通过的拟奖励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7.备案。公示无异议,区人社局将奖励名单转交至政策兑现部门,并向区委人才办(设在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常规申报

1.提交申请。可由个人提交申请或人才所在企业统一提交申请。

(1)个人申请。申报人登录增城区人才政策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talent.zc.gov.cn/pc/)进行注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系统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企业统一申请。企业负责统一收集符合政策申报条件人才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将材料打包命名为“单位名称+企业‘三高’人才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cqrcb@gz.gov.cn。企业统一申请要求本次申报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数不少于5人,否则不予受理。

2.资料审核。区人社局对申报人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提出补充或修正意见(如申报资料确需修改完善的,需在2026年9月22日前完成,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补齐材料的,申报人需书面向区人社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后截止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026年10月22日)。

3.公示。区人社局将审核通过的拟认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4.兑现奖励。公示无异议,区人社局将认定名单转交至政策兑现部门,并向区委人才办(设在区委组织部)备案。政策兑现部门按程序落实奖励。

七、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

八、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申请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已享受的相关物质待遇,同时向区委人才办(设在区委组织部)报备,3年内不予受理该人才(企业)相关奖励申请。已通过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或增城区企业优秀毕业生认定的,不得重复申请认定。人才同时符合本政策不同条款或本区其他扶持政策的,对相同类别的奖励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人才选择信任制审批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相关申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以最终审核不通过处理。

(三)人才申报免租入住人才住房的,应服从区住建局统一安排,并在意向入住时间前与区住建局、人才公寓产权单位签订入住合同并入住人才公寓,超过意向入住时间且无特殊原因未与区住建局、人才公寓产权单位签订入住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入住资格。因特殊原因超过意向入住时间未签订入住合同的,需由本人向区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缘由,由区住建局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并入住。

(四)信任制审批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或最终审批不通过的,须无条件配合人才公寓产权单位在10天内腾退房源,并依法依规缴纳入住后产生的相关租金、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区人社局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函告区住建局。如人才拒绝按照人才承诺书承担相应责任,由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协助,人才公寓产权单位负责向区法院提起诉讼,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五)人才在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期间,不得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区住建局将联合人才公寓产权单位、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不定期进行检查。

(六)人才在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期间,区内相关单位将不定期对就业人员的社保、人才创办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强制收回人才住房。

(七)对就业人才中提到的“对增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要求申报人已经连续在该单位工作1年以上。

(八)若申报人上传的资料存在模糊、不清晰等情况,审核人员将通知申报人携带原件到区人社局进行复核。

(九)因房源紧张,按申请时间(若需退案补充材料的,以补充完材料的时间为准)先后顺序进行安排,房源安排完即止。原则上企业统一申报的人才意向房源应选择同一房源。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补贴目录(2025年).doc

附件2:个人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3:2026年度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