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珠商〔2025〕21号),现开展2025业务年度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做好事后应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金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贸易风险防范能力。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珠海市(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在市内实际生产经营。
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
3.有贸易摩擦应对实践经验并有相应研究成果。
(二)支持时间
所涉调查需于2025年度取得裁决等阶段性结果。
(三)支持范围和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境外“双反”调查、337调查、各类实体清单等贸易纠纷,按企业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获取各级财政应对贸易纠纷支持资金不得超过企业实际发生费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9日之间登陆“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在2026年8月7日前提交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综合服务厅16号、17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由窗口收集后提交市商务局审核。
2.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评审,根据资金总额度和第三方评审结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进行公示并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市商务局下达专项资金计划,获得专项资金的单位配合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享受财政支持的,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2025业务年度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做好事后应对”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
(2)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信用中国”及其子平台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
(4)贸易摩擦基本情况表(附件2)。
(5)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近三年来基本情况,企业近三年来涉案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案件应对情况及经验总结,案件影响分析,案件发生之后企业采取的调整措施(如产品升级、调整市场布局、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推动行业自律等),以及对政府或者行业协会组织应对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6)调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案公告、抽样证明、实地核查证明、有关案件的调查问卷、抗辩意见材料、裁决或阶段性应对结果证明材料、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或立案国立案机构官方途径可查询的调查情况通报网页截图等。
(7)与调查直接相关的专业服务合同、费用支付明细及相关凭证(包括银行水单、发票等)复印件。涉外合同和文件需提供核心内容的中文翻译件。
(8)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管理制度等。
纸质版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业务年度珠海市稳外贸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做好事后应对”项目资金申请表
2.贸易摩擦基本情况表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碧燕,2605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