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珠科创〔2025〕83号),经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定、公示等全流程工作,现将2025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入库培育项目(自筹经费类)名单予以公布,并将入库培育相关管理要求明确如下:
一、项目入库管理模式
本次入库仅为培育储备,不等同正式立项,实行“先入库培育、再出库立项”管理机制。项目实施经费由各承担单位自行筹措;入库项目完成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入库培育期限相关规定
1.入库培育期一般为3年,培育起始时间自2027年1月1日起计算;
2.项目入库满1年,且满足验收条件的,可提前申请出库验收;
3.培育期满后3个月内未按规定提交出库验收申请的,视为项目主动终止,市科技创新局不再组织验收及后续管理。
三、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按规定签字盖章后于7月30日前邮寄或现场送至市科技创新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六楼612室,邮编:519000)。
四、项目实施工作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统筹抓好本单位全部入库培育项目的管理,做好材料归集、进度跟踪、内部督导等工作,压实项目管理责任。
各具体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组织开展项目研究与实施,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推进研究任务,主动配合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756-2538006、0756-2550053
附件:1.2025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入库培育项目(自筹经费类)名单
2.《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珠科创〔2025〕83号)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7月15日
附件:
1.附件:2025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入库培育项目(自筹经费类)名单.docx
2.《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