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6〕88号),现下达你市(县)2026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4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列“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具体金额、绩效目标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4〕69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化预算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2026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
2.2026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