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持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有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全市知识产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支撑。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更加突出。202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83204件,较“十三五”末增长1.18倍;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2件,高出全国9.2件;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3982件,较“十三五”末增长1.7倍。有效注册商标达到48.39万件,较“十三五”末增长67.5%;经中华商标协会认定的AAA知名商标达到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别达到27件和20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主体数量达到102户。“十四五”时期,著作权登记量达到57.7万件。各类育种主体申报植物新品种达到739个,新获授权198个,较“十三五”时期分别增长2.38倍和1.5倍。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更加明显。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建立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点盘活的全链条工作体系,31所高校、170家科研院所和56个医疗卫生机构的3万余件专利全部盘清并分档入库。培育产业、区域、高校三类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09家,建成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十四五”时期,备案专利转让许可45402次,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达到1852亿元,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1651.9亿元。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出保险产品43款,发行证券化产品5单,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172.8亿元,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惠及企业556家。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着力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十四五”时期,累计办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3441件、商标侵权案件2348件;版权执法部门查办版权侵权行政案件266件;公安机关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犯罪案件1941件;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80件、1124人;法院系统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3101件、审结42813件。快速协同保护不断增强,市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4695户,培育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工作平台3个、产业工作平台1个、海外维权工作站39个,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8个。我市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中连续四年获评优秀(或A级)等次。
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更加完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获批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培育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8个,优化市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快速维权服务,建立8个商标受理窗口和21个区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实现全程网办、全市覆盖。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建成滨海高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和3个市级集聚区、2个市级培育区,贯标、评估、鉴定、交易、数据等知识产权服务短板环节得到明显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分别达到180家和550家。
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更加有力。滨海新区单独设立知识产权局,并加挂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成为全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的示范。滨海新区打造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64项建设任务全部完成。东丽区、滨海新区先后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北辰区、河西区、南开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滨海高新区、华明高新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多点开花、全域推进的知识产权强区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知识产权区域协同更加紧密。京津冀行政管理协同再深化,三地知识产权部门联合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促进知识产权协同行动方案,签署知识产权服务协同共促科创园区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等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搭建“1+N”行政协作体系。京津冀司法协同再加强,三地法院深化案件会商机制,建成“三地一张网、管理一体化、全程无缝对接”的智能跨域立案服务体系。京津冀资源协同再提速,联合举办京津冀晋蒙华北五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议、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高层论坛等跨区域活动,联合发布京津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立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宣贯《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订发布《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提升法治素养。每年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推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和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营造文化氛围。强化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价,全市1263人取得知识产权专业各级别职称。组织创新主体参加第22—25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共获专利金奖1项、银奖2项、优秀奖55项和外观设计银奖1项、优秀奖5项;每年组织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青少年小发明设计活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二、发展形势
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正在经历大调整、大分化、大重组,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新技术新赛道竞争更趋激烈,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功能定位发生深刻变化。同时,受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的影响,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更加迫切。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个战略牵引”、“四个善作善成”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天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2025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就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出台有关意见。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定重点领域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网络等重点工作,为有序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用力方向。2026年4月,《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培育知识产权优质创新主体等重点任务,为深入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如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占比还不高,高校院所专利转化的机制还不畅,创新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还不强,等等。综合起来,“十五五”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强市、有效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时期,必须高效统筹知识产权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标准、管理效能、服务品质和国际合作水平,实现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以知识产权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主线,以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动力,以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天津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础作用,提高系统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质量升级。以高质量、高价值为引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对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高质量、高价值转变,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坚持运用牵引。以转化运用为牵引,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带动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不断释放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
——坚持系统协同。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现代产业、金融投资等领域的有机融合,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区域协作和社会共治,构建起全市知识产权“一盘棋”工作格局。
——坚持开放合作。深度融入全球贸易投资和创新体系,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主动服务涉外创新主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扩大对外开放。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本市知识产权领域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进一步提效,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进一步加速,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服务链条进一步均衡,知识产权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基本建成全链条协同推进的知识产权强市。
表1 天津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30年目标值 |
1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32 |
2 | 发明专利有效量(万件) | 12 |
3 |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4.6 |
4 | 高校院所存量发明专利产业化率(%) | 20 |
5 | PCT专利申请受理量(件) | 6000 |
6 | 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库入库数量(家) | 100 |
7 | 注册商标有效量(万件) | 60 |
8 | 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亿元) | 70 |
9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数量(户) | 150 |
10 | 规划期内著作权登记量(万件) | 50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激发创造活力,形成高质量知识产权成果
(一)培育知识产权优质主体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程,引导本市重点产业及其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持续强化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鼓励更多企业贯标,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支持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依托其内设评估机构或委托市场化服务机构对发明创造进行多维度价值分析,助力形成更多高价值专利。支持本市中试平台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知识产权生成和海外专利布局。与本市科技、工信部门共建一批创新联合体,形成信息共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机制,促进高价值专利协同创新创造。梯度培育知识产权优质主体,建立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库、示范高校培育库和示范科研机构培育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专栏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程 |
衔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建设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库,每年从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中支持30家入库培育。指导入库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引导入库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加强关键前沿技术高价值专利挖掘和布局,提升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支持入库企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运营活动,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十五五”期间,拟累计推动不少于150家企业进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库。 |
(二)深化专利导航精准“指路”
依托本市专利导航基地和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石化等12条重点产业链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和已有专利导航成果更新,对生物制造、低维材料、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智算超算、氢能及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细分赛道开展前瞻性专利导航分析。依托本市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引导重点企业实施研发活动专利导航和人才管理专利导航,支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示范园区实施区域规划专利导航。推动产业专利导航成果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投资促进等部门共享共用,健全面向重点企业的产业专利导航成果集中发布机制,有效服务本市产业规划、科技研发、招商引资等活动。
(三)提高专利创造服务效率
支持市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一步扩展专利预审服务领域,争取新增绿色石化等重点产业;规范预审案件提交流程,完善备案主体管理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制度,用好快速预审、批量预审等方式,提升信创、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的专利预审服务效率。推动专利代办服务进一步提效,编制发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服务模式,推广专利电子申请。引导创新主体进一步布局重点产业海外专利,编印发布海外专利申请指南,梳理本市重点服务创新主体名录,组织贯标、法律法规、申请流程等专业培训,推动全市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稳定增长。
(四)加强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管理
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组织多层次的商标保护和品牌宣传活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完善商标布局,规范管理制度,提高注册商标有效量。协同推动天津“老字号”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商标品牌。主动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推动行业商标密集型发展。开展地理标志“乡村振兴”促进行动,高水平建设小站稻、独流老醋、茶淀玫瑰香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支持涉农区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项目,再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新增加一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精心指导外贸企业境外注册商标,扩大商标品牌的国际知名度。
(五)提升版权创造与管理能力
支持版权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转化,持续打造天津版权交易体系,以版权专业展会展览工作为重点,推动天津优质版权企业实现“以展带销”版权交易模式常态化。加大版权宣传力度,深化版权宣传周品牌宣传活动,做好普法宣传。围绕杨柳青民间文艺版权促进与试点地区专项工作,加快“版权+文旅”数字产品创新,形成贡献民间文艺专项工作的天津模式和天津方案。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推动常效机制建设。
二、加快转化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一)盘活高校院所存量专利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完善专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体系,持续实施专利盘点、分档、入库、对接、推广、转化和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内部专利转化审批流程,做到“一张明白纸、一幅流程图、一批服务专员”。探索运用人工智能(AI)技术实现专利供需精准匹配,构建起覆盖“专利评估—需求画像—智能撮合—路径规划”的全链条匹配机制。支持天津大学等高校探索建立专利评估处置机制,支持南开大学等高校建设的大学科技园不断增强专利转化“加油站”功能。开展多层次的专利路演展示、产业推介、“一月一链”等线上或线下供需对接活动。深化实施高校、科研院所“两个100件”拟产业化的重点专利清单制度。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特别是对于授权超过5年无正当理由没有实施的市财政科研项目专利,及时组织无偿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
(二)构建“三中心”转化体系
梯度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挥现有4个国家级中心的引领作用,新建一批市级中心,重点围绕本市12条产业链,强化其高价值专利产出、专利池构建、协同创新等核心功能。充实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功能,有效整合行业专家、专业支撑机构等资源,探索“AI+技术经纪人”协同机制,人工智能(AI)完成初筛与推荐,技术经纪人负责深度沟通与谈判,形成“智能推荐+专业撮合”的复合型服务模式。依托天开园科技成果转化先导区、滨海新区和东丽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提升专利技术精准匹配服务,打造转化运用高地。推动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质增效,更好发挥高校内设机构的衔接协调作用,提供线上或线下的专利转化“一门式”服务,优化转化流程,提升转化效率。大力推广专利“先使用后付费”、开放许可等普惠性转化模式,鼓励采用“零门槛费”及分期、里程碑、提成等支付方式,降低使用成本。
专栏2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工程 |
支持本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科研机构等立足自身特色优势、产业特点和知识产权需求,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模式和路径,培育10家以上直接服务于产业一线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中心发挥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定期盘点盘活高校、科研院所存量专利,形成推动存量及增量专利持续转化运用的运行机制。全链条式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对接,为中小企业在专利产业化、技术对接合作、项目投融资、产品孵化、产业链配套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支持中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知识产权联盟等协同机制,加快专利产业化进程。 |
(三)打造“双平台”运营节点
提升本市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能级,支持重点交易平台实体化运营,实现挂牌、登记、竞价、结算、签约、鉴证、变更备案、技术合同认定的全链条线上线下服务,打造“知系列”知识产权交易基础产品,推动人工智能(AI)由“工具”跃升为“引擎”,构建“AI+专利转化”新生态,实施专利供需、专业服务的精准化匹配,实现可信撮合。探索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机制,构建“评估+交易+保险”的转化新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运营为一体的内部专门工作机构,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路径,促进“技术对接市场、需求匹配专利”的双向互动。完善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丰富知识产权金融超市产品,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数据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赋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强化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增信,提高企业授信额度。
(四)深化产业专利池建设布局
依托本市科技、工信、知识产权部门共建的创新联合体,在提升现有产业专利池的基础上,围绕相关创新主体的共性需求,坚持优中选优和谋划新建相结合,布局建设10个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的高质量专利池,实施信息共享,推动可持续运行。支持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等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构建20个细分行业领域专利池,整合专利资源,实现协同运用。规范专利池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差异化许可规则,建立合理的许可收费机制,制定高效的集成服务管理模式,探索构建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和适度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持续健全专利池管理体系,助力本市重点产业强链增效。
(五)强化知识产权金融赋能
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升方案,构建知识产权、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依托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构建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共担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内评估,科学应用评估规则和标准,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效率。鼓励在津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探索地理标志等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物,推出面向海河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和专精特新等优质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探索创新政府主导、服务机构主导、产业需求主导的具有天津特色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及实施路径。深化知识产权保险减损赋能,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产品创新,定期发布本市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清单,探索开发支持专利开放许可等转化模式的特色金融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区打造全链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区域知识产权金融生态。
专栏3知识产权金融惠企工程 |
构建“需求响应、贷前辅导、贷中服务、贷后奖补”闭环,初步破解专利技术资产化使用中的“定价难”等核心瓶颈。构建动态化、精细化的融资需求数据库,组建专业化的辅导服务团队,开展知识产权、金融、财务等领域的系统性培训。鼓励金融机构创设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融资产品,探索适应不同类型企业需求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确权、流转等配套政策,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转化与运用。鼓励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质押率,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达性。 |
(六)加强数据知识产权运用
研究明确数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权益边界,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制定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指引,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转让、评估、质押、交易等流程;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推动挂牌交易,助力数字经济企业实现“以数换金”。促进数据知识产权转化应用, 鼓励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能网联车等领域企业,对经脱敏处理的行业数据库、算法模型、数字产品等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运营;加强企业数据知识产权管理,支持企业将数据知识产权纳入企业资产管理。建设数据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培育数据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法律服务等专业机构,构建“数据生成—确权—评估—交易—应用”闭环。
三、完善保护链条,构筑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一)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
持续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电商平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侵权假冒违法违规信息清理整治。健全著作权侵权查处机制,开展互联网等领域专项治理,查办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加强版权保护,开展青少年版权保护季专项行动、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和“剑网”专项行动,将网络领域作为重点监管阵地,推动新业态新领域版权保护。加强海关执法保护,严控侵权假冒产品进出口管理,打造公平有序的进出口市场环境。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政策,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提升商业秘密治理成效。
(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构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依法适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健全专业人员辅助办案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推进“治罪与治理”协同。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构建以打击、防范、服务、治理四大职能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尖刀队”和“知识产权保护警官专家团队”建设,不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三)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体系,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协调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推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解纷制度,健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落实知识产权“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完善市区两级专利行政保护体系,规范专利行政裁决化解纠纷。建立健全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定调解员管理办法,提高版权纠纷化解质效。贯彻落实版权纠纷调解“总对总”机制试点工作,围绕版权民事纠纷,进行快速、专业、权威的诉前调解,构建版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制定知识产权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规范,完善知识产权仲裁工作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纠纷鉴定机构建设,推广基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存证公证服务,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度。
(四)构建高效协同联动保护格局
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围绕服务本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战略部署,打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强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在侵权认定、涉罪案件移送、政策法规宣讲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强对侵权假冒商品的追踪溯源和联合打击;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决标准统一,落实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行政保护执行成效;协同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快速处理机制,服务保障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等重要展会。加强“双保护中心”协同,优化市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协同保护业务结构,探索建立资源调配共享、纠纷快速处理的协同保护机制。
专栏4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 |
发挥“双保护中心”快速维权职能,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的专利快速预审与快速维权水平,持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保护效能,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促进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继续设立2家以上区域分中心,服务“117项目”片区等重点区域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 |
四、健全服务生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
(一)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优化公共服务布局,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布局和专利产业化工作部署,打造集信息检索、风险预警、专利导航、专利运营等一体化的普惠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培育一批龙头型、高水平、大体量的优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壮大公共服务力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情报机构、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参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服务机构丰富和创新公共服务产品,实现各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数量和能力“双提升”。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提升公共服务覆盖面和普惠度。
(二)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深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进公共服务规范化,研究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支持产业大区、经济末梢设立专利代办服务工作站4—5家。推进公共服务公开化,实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的清单化管理,及时制定、修订并发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服务评价与监督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范围,集成推出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利开放许可等业务的“一站式”受理;采用人工智能(AI)技术,整合、优化和升级知识产权线上服务平台,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深化“一窗通办”服务;推动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同标准一体化办理,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矩阵,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
(三)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差异化发展
持续推进滨海高新区和经开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领航区。支持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引进和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国外高水平专业服务机构来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全面提升本市知识产权申报、导航、登记、评估、转让、金融等环节的服务能力。引导人工智能(AI)技术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大幅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建立本市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库,鼓励有实力的服务机构持续扩大规模,向综合化、高端化方向发展,鼓励小规模的服务机构深耕细分行业领域,向“小而美”方向发展。
(四)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
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代理机构非正常专利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和代理行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三部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严格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管理,全面加强信息核查,持续提升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能力。建立知识产权代理信用管理联动机制,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应用,实施分类服务与监管。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五、深化区域建设,打造区域知识产权新优势
(一)深入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
强化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围绕行政执法、海关保护、司法保护、刑事保护等,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共办、监管共治、人员共训的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强化京津冀知识产权立法协同,重点在地方性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密切合作。强化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协同,建立常态化的检察协作机制,推动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培训培优联合开展;加强刑事案件专项对接,探索建立三地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线索移转、恶意诉讼线索移转、公益诉讼协作等协办机制。强化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协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沟通协调和资源整合作用,支持社会化机构联合举办专利推介、路演对接等区域性活动,更好适应各类创新主体服务需求。强化京津冀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协同,对重要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源布局和海外机构设立,建立谋划时通气、全过程沟通、实施后交流的协调机制。
专栏5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协同保护工程 |
发挥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加强专利预审、维权援助服务、导航基地建设、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交流,推动专家智库共享、信息平台互通、研究成果的联用,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发挥京津冀三地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工作平台和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作用,构建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协同应对网络,推进京津冀地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流程统一、服务资源共享、服务能力提升,为三地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
(二)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推动滨海新区、东丽区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区争创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促进知识产权治理效能提升和区域创新发展。支持滨海新区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以持续创新突破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标杆。支持滨海新区建设京津冀专利转化运用先行区,巩固拓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成效,推动一大批京冀科技成果在滨海新区落地。支持滨海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鼓励各区聚焦自身优势和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支持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实施高价值专利与强企培育工程、区域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基地等特色项目,整体提升本市知识产权发展水平。
(三)着力推进天开园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围绕天开园打造全市新质生产力发展领航区、创新驱动发展先导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样板区的建设目标,推动天开园知识产权资源进一步集聚,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根据“一核两翼多点”建设需要,支持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机构落户园区,不断提升园区基础性知识产权的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发挥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用,推动更多知识产权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组织专业团队开展服务,助力海河实验室、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重要创新主体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天开园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并购、交叉许可等多种方式,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推进完善天开园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
专栏6天开园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优化工程 |
强化市区两级知识产权部门联动,健全天开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开园分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备案网点等机构作用,实现天开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入推进天开园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挥行业知识产权服务组织作用,整合优质服务资源,为天开园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构建园区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体系。推动天开园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等服务产品创新,助力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
六、深化管理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
推进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推进职务发明成果权益改革,落实《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探索更灵活的赋权改革与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科研人员转化收益比例。推进知识产权考评改革,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完善各类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滨海新区实施简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独任审理制、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等相关改革。深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改革,构建便捷化的保护与服务机制。
(二)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导向
持续健全本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深化落实《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完善本市经济、商贸、科技、文化等领域地方性法规中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文化政策的协调衔接。探索完善人工智能(AI)、大数据、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则。加强对知识产权政策合法性、公平竞争、贸易政策合规、科技政策一致性等方面的审查。
七、加强国际合作,扩大知识产权高水平开放
(一)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与广西、陕西等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省份知识产权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建立、深化面向共建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关系,构建横向互联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以精准服务与风险监测为核心,共享境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逐步在东北亚、东盟、中亚、俄罗斯、阿拉伯、欧美等国家形成服务“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海外维权服务网络,助力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二)协助“走出去”企业防控涉外风险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应对指导机制,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指导、机构支持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模式。建立跨境侵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强化海关、商务、贸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应急响应。落实国家技术进出口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知识产权领域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审核。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工作平台和产业工作平台扩量增效,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再设立一批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站。指导“走出去”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合规自检,提高企业保护意识和涉外纠纷应对能力。
专栏7 “1+3+N”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工程 |
争取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支持,深化建设1个产业工作平台、3个地方工作平台和若干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站的“1+3+N”海外维权服务网络。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协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商务部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等单位协同联动。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编制“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南,面向“走出去”企业开展宣传培训、风险预警等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 |
(三)提升在津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推动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政策法规要求,着重深化知识产权“同保护”,在政策支持、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同等对待,给予内外资企业同等待遇,有效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关注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市区两级知识产权部门畅通情况反映和联系服务渠道,在加强政策辅导、推动企业贯标、协调服务资源等方面,深入细致了解情况,用情用力解决问题,充分展现服务温度。
八、培育人文氛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标准化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公益培训,培养知识产权代理师、技术调查官、纠纷调解员、仲裁员、公证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持续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类、技术类、法律类等业务培训,规范人员上岗资格管理。鼓励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考试和知识产权师职称考试评审。巩固扩展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培育专业、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深化完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司法审判等案件处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
(二)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
探索知识产权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推动高校在核心课程设置、实训平台升级、师资力量配备、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科研任务实施等方面上水平,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或增设知识产权专业,结合实际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知识产权方向硕士研究生,争取1—2所高校获批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支持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立法、知识产权执法等方面的深度研究,指导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践。建立本市知识产权学科联盟,协调推动相关高校相互实现课程、师资等资源共享。
(三)营造一流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每年组织本市“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协同举办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编制发布本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保护状况白皮书。每两年组织本市专利奖评选评审,完成本市参评中国专利奖的项目推荐工作。每年举办本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等活动,深化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知识产权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第四章 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指导规划有序实施,全力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明确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细化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发挥作用。
二、强化政策保障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等政策的有机衔接,有效放大政策叠加效应。主动对接国家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全市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举措,坚决落实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资金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化资金投入,完善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
三、开展监测评估
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跟踪监测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绩效监测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评估,形成年度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全过程评估成果。加强监测评估结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规划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提出规划后续实施的改进意见建议,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