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聚焦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南充市聚焦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着力解决当前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控成本”为核心,以“优生态”为重点,聚焦土地、金融、用能、物流、用工等要素保障,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用地保障

(一)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拓展“交地即交证”服务,推动规划条件、项目投资备案及出让合同签订等环节协同办理。深化落实“拿地即开工”,对重大产业项目符合实行告知承诺制条件的,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随到随审”,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从签约到供地在3个月内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中位列第一的为牵头部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面不再单独列出〕

(二)优化用地供应方式。支持工业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拿地,制定混合用地正负面清单。系统优化全域物流用地规划布局,建立“熟地”清单和产业用地“一张图”,“一站式”展示全市用地信息。在省级开发区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集成服务,将原来由用地单位开工前分别办理的评估评价和普查审查事项,调整为供地前由各县(市、区)统一完成,交付土地受让单位使用。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通过先办理土地预告登记有序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

(三)深化“标准地”改革。推行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100%“标准地”供应,省级及以上开发区100%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文物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节能评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根据企业需要拓展更多区域评估事项。在西充县、营山县试点探索“农业标准地”改革,在阆中市、南部县试点探索“文旅标准地”改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国动办〕

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四)创新金融产品。设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用好“川易贷”线上融资平台,推动银行机构开发推广“天府质量贷”“税电指数贷”“设备更新贷”等信贷产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融资。引导银行机构开展“贷款明白纸”试点,向企业公布各类贷款利息成本和非利息费用,推动综合性融资成本定价“阳光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南充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

(五)加大融资支持。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通过业务奖补、保费补贴等方式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将新发生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平均费率控制在1%以内。建设纳税信用动态预警模型,深化“银税互动”,试点民营企业信用体系评分机制,建立健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南充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

三、优化企业用能服务

(六)优化用水报装服务。全面推行用水报装“双经理服务制”,客户经理负责全程协调跟踪,项目经理提供外线工程组织实施与技术支持。将非居民用户建筑区域红线外无管道施工的报装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有管道施工的报装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主管网覆盖区内,建筑规划红线至主管网的接水管道工程实行“零费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供水红线内安装费用减半,并减免表后供水管道维修服务人工费用。对稳定用水一年以上、近一季度现金流紧张的经营主体,依申请实行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违约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全市各供水公司〕

(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用电需求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各类民营经济组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免除电能表及以前工程建设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用户不收取电力外线接入工程费用。严格执行分时分类销售电价政策,推广园区“联合购电”、企业错峰用电模式。加快推进企业“分布式光伏+储能”应用,按《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予以激励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

(八)提升用气服务质效。将用气报装精简为受理勘察和验收通气2个环节,非居民用户建筑区域红线外无管道施工的报装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有管道施工的报装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对工业企业新装用户提出进场施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管道施工并通气,企业红线外的管道安装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探索推进以月用气量5万立方为界限反向实行阶梯定价收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全市各燃气公司〕

四、降低生产经营物流成本

(九)推动多式联运建设。优化南充市多式联运数智平台建设,拓展电子运单、物流溯源查询、线路规划等功能。稳定用好中欧班列,加快中欧班列运费分段结算估计管理改革。加密粮食、煤炭、大件运输等中长途水运航线,鼓励大宗散货及中长距离货运“公转水”“公转铁”,推动大宗商品运输“散改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物流口岸办、南充海关〕

(十)培育物流领军企业。支持物流企业积极参与评级创星,对新获评国家2A、3A、4A、5A级物流企业,国家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以及新入选中国物流企业100强、中国民营物流企业100强(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并实现升规入库的企业,按《南充市支持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规定予以激励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流口岸办、南充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五、深化企业人才引育

(十一)精准掌握用工需求。梳理“3+2+3”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动态发布“九大产业链”人才需求目录,探索建设数字化动态监测系统,常态化开展重点产业链就业失业监测。将零工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推动顺庆区、南部县、阆中市开设零工人员服务专区。推动“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加快升级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站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十二)有效匹配人才供给。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创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与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定向培育企业需求人才。建立就业岗位动态归集与发布制度,通过对接平台、招聘活动等及时发布岗位信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十三)畅通职称评审渠道。全市所有(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

(十四)延续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援企稳岗、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在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用足用好稳岗扩岗政策。全面落实就业见习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本措施自2026年8月16日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如国、省出台新的政策,按国、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