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6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提前批)项目立项和下达的通知》和《鹰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鹰潭市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在鹰潭市生产经营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且2025年度有研发投入(科技统计年报),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无环保、安全生产、科研失信等“一票否决”情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与科技政策,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技术路线、实施周期、考核指标及经济社会效益目标。

二、支持方向与额度本次项目分为五个方向,支持资金总额496万元,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万元—20万元。

方向支持内容主管科室
1.基础研究类聚焦未知科学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开展原创性理论研究。规划统筹科
2.创新平台类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开展技术研究。规划统筹科
3.产业A类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材料(铜、眼镜等)、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技术攻关。产业科技一科
4.产业B类生物与新医药、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等领域技术攻关。产业科技二科
5.科技合作类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人才合作科

三、申报要求1.创新平台类仅限拥有市级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申报,申报内容需与创新平台研究领域一致;市级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积分制评价“优秀”的依托单位可自主部署1项,通过专家评审后立项;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积分制评价“不合格”的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不得申报此方向。

2.同一单位申报多项,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项目负责人作为负责人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基地类项目除外)。

3.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和经费分配等。

4.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时提交绩效评价(验收)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至对应推荐(主管)单位。

2.推荐(主管)部门推荐。推荐(主管)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核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材料规范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3.科室审核。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分方向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业务审核,向规划统筹科提出审核意见。规划统筹科汇总申报单位和项目信息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4.论证评审。市科技局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5.会议研究。规划统筹科根据论证评审结果,会商相关科室形成初步立项项目和支持金额,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6.公示立项。拟立项项目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公示期间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签订任务合同书并下达立项文件。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17:00。

推荐(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7:00。

材料报送要求:推荐(主管)部门收集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3纸打印,装订成册),随电子版(PDF格式)同步发送至对应科室。

七、联系方式规划统筹科  王小乐  0701-6221635

产业科技一科  熊斌荣  0701-6224662

产业科技二科  刘兵生  0701-6224530

成果人才合作科  张挺  0701-6232579

八、其他事项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工资福利、偿还债务等禁止列支范围。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附件:1.申请书模板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