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湛江市功能型无人车产业发展,规范功能型无人车的道路测试及商业示范应用管理,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湛江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商业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请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至电子邮箱:zjgxj_gyk@zhanjia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无人车意见反馈”字样。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无人车意见反馈”字样(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2号楼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邮编:524000)。

  三、请在下方评论区填写反馈意见并在线提交。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