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开展技术改造(“四新”详细内容可参考《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支持项目须在广东省惠州市内实施,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
记注册且在广东省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重点支持“十五五”期间我省拟大力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及规上工业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等技改后有成效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苏区老区、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新赛道产业生产端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2。
(一)设备奖励项目入库要求。按照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发展方向,选取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及时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获得支持的项目为竞争性评审遴选项目,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
(二)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项目入库要求。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均可选择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紧项目申报征集。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县(区)项目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项目网上申报请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4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县(区)审核推荐。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并于2026年8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同时,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用U盘拷贝1份)后,连同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件审查表(附件5-7)在2026年8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投资科)。
(三)材料审核与入库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并对项目情况、申报手续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进入评审环节;对通过材料审核的项目,组织专家组开展完工评价与入库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竞争性评审分数进行排序,遴选生产经营状况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有贡献的企业项目入库。
(四)其他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原则上应独立自主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确实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申报的,应出具说明。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承担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
2.惠州市开展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3.项目申请材料
4.项目评审材料
5.项目汇总表
6.绩效目标申报表
7.要件审查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7日
(联系方式:陈瑶,电话:2808821)
附件:
1.附件1-7.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