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能源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立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结合昆明市能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实际,拟重新组建2026-2028届昆明市能源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特面向全省征聘昆明市能源工程中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专家范围

此次推荐的评委专家范围:能源动力工程类(热能动力、水能动力等与能源动力有关的专业);电力工程类(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等与电力工程有关的专业);新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储能工程类(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以及能源行业的节能、储能有关的专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油气开采、生产、储运等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专业);煤炭工程类(煤田地质、煤炭开采、矿物加工及其他与煤炭有关的专业)等能源行业企事业单位中具备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 被推荐专家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应聘昆明市能源工程中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专家,需取得高(职)级职称后,从事能源领域相关研究和工作一年以上;

(三)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理论政策水平,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在本地区本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2028年12月以前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在职,身体健康(评委会任期为三年,每年参加评审2-3天)。

三、 推荐办法

(一)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民主推荐方式,推荐须分别征询不少于2/3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意见,其中分别有2/3以上人员同意的基础上,由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昆明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附件1);

2. 专家库名册(附件2);

3. 推荐人选的最高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报送要求。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将需提交的材料汇总后(附件1.2需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版本和可编辑版本),于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扫描后发送至kmfgn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0871—63166858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

附件2.专家库名册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