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1-82646939

附件:黑龙江省拟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