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的要求,现就申报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开展技术改造(“四新”详细内容可参考《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支持项目须在湛江市内实施,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湛江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重点支持“十五五”期间我省拟大力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及规上工业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等技改后有成效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苏区老区、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新赛道产业生产端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入库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集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项目申报。入库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交完工评价材料和入库申报材料。已获得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在线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严格项目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来的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后,对照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核查项目现场及相关材料原件,对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注意核对项目材料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投资额和实际建设地等是否与项目备案证一致,并进入“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企业是否属于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环保不良企业、是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拟推荐申报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再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同时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已履行征询程序并附上党组会意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积极配合开展。
(三)组织项目评审入库。2027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入库,对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对项目按竞争性评审分数进行排序,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成长性好、潜力强的可持续发展企业项目入库,做实做细项目库,提高入库项目质量,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加强项目审核把关,择优遴选不超过40个设备奖励项目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技改金融政策,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
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均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四)其他要求。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于2026年8月7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材料(完工评价材料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市工信局技改创新投资科(企业准备的项目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中报市工信局一份,另备五份留待专家评审现场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胶装,企业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公文附件.zip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1日
(联系人:陈宇晖,联系电话:3333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