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高效推动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城乡融合、高效畅通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16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试点城市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范围包含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生活必需品保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骨干流通企业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五大方向,要求突出数字化、创新性、现代化发展。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1.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

2.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农产品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产地集配中心、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

3.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转型,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布局智能仓储、无人配送、低空物流等新设施,发展集采集配、反向定制等新模式,推广智慧物流、单元化物流,促进全链路设施设备和数据互联互通。

4.改造创新场景,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开展“一店一策”打造新场景。推进老旧街区更新改造,提升步行街和商业街区品质。推动商业设施空间重构、业态更新、数智化改造,发展非标准化商业,提升社区商业,完善适老商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商业设施与交通枢纽、周边景区等采用空中连廊、地下通道衔接。

5.支持商旅文体健多业态融合,推动零售与餐饮、文化、娱乐、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吃住行游购娱”消费新业态。鼓励发展融合型、时尚型、策展型、主题型、社区型零售,建设智慧商业运营体系。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1.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

2.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完善检测、检验、安全、卫生、防疫等设备,提升流通保供配套服务能力;开展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市场经营数字化管理,提高流通保供效率。

3.提高骨干流通企业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

4.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与改造,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1.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对装修装饰、空调安装、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自用场所建设、经营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

2.建设改造一批具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3.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购置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4.支持本地高原夏菜、枸杞、羊肉等特色产业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1.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

2.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仓储配送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

3.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工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

2.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

3.支持社区回收网点回收车辆、以车代库等建设。

4.支持建设数智化回收运营平台。

(六)鼓励创新拓展工作举措

1.鼓励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无人商店、智能导购、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改善居民消费环境。

2.鼓励加快新业态培育。发展数智供应链,培育品牌连锁、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提升消费供给水平。

3.鼓励加快新设施布局。发展智慧物流,推广智能引导车、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消费成本。

4.支持将企业自研数智供应链平台纳入试点城市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在合理范围将研发人工费用纳入项目有效投资。

二、征集项目条件

1.项目建设地点必须在白银市行政区域内。

2.申报项目符合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五个重要试点方向。

3.项目有明确资金来源及投资计划安排,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有效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

4.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等具体事项。

5.项目于2025年1月1日后开工,并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营。

6.申报项目单位不得刻意拆分项目、整合项目,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或多头申报。

7.项目没有享受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基建投资及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正在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国债扶持的项目应明确表述相关情况,并及时通报资金申请进展。项目分期建设的,同一期项目应没有享受中央财政资金及国债扶持。申请材料上应明确体现分期建设情况、资金申请情况及获得扶持情况。

三、征集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请参考白银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报送至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具体申报事宜,请咨询各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会宁县商务局:3288859

          靖远县商务局:6211208

          景泰县工信和商务局:5523614

          白银区商务局:8660455

          平川区商务局:6789160

 

附件:白银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白银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