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尽快进行申报。本次资金支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的符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产品或技术。

二、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7月24日(星期五)前递交汕头市商务局(径送对外贸易科,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1室),逾期不予受理及补正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须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胶装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塑料夹套)并盖骑缝章,申报材料需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如涉及外文,须附有中文翻译件。在递交材料时,工作人员将对要求提供的复印件进行原件审核。电子版申报材料(所有页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请发送至stwmk901@vip.126.com,递交纸质材料时须按要求进行登记签名,并与工作人员确认收到电子版申报材料后方可离开。

特此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2日

(联系人:李勉鹏,联系电话:0754-889318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高新、综保、华侨试验区,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档案馆。

相关附件:

附件202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