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服务西安区域科技创新建设,根据《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西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在政策奖励时间范围内(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单位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相关工作并举得政策奖励所明确的工作成效。

2.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列入清算或已吊销注,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以信用陕西平台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三、奖励标准

依据《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号)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一)支持高校培育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对新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并纳入学历教育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执业专利代理师,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对首次取得执业资格的专利代理师所在机构给予奖励。

(三)支持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人才,按照中级2000元/人、高级5000元/人、正高级10000元/人的标准,对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的人员所在单位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奖励项目

(1)2026年西安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新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并纳入学历教育的相关证明文件。

2.知识产权人才(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培养奖励项目

(1)2026年西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利代理师执业证明或知识产权师职业资格证书;

(4)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在我市缴纳)。

(二)报送流程及时限

2026年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奖励项目按照自主申报、限时受理、逐级审核、集中报送的程序组织开展,确保申报流程规范、材料真实有效。

1.材料编制。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均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s://scjg.xa.gov.cn/),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1份;电子材料为WORD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专业学科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奖励项目申报材料”。

2.单位申报。请于2026年8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辖区审核报送。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开发区分局,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26年西安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3)、《2026年西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8月29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相关要求

1.诚信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知识产权相关奖励。

2.规范初审。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申报条件,对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杜绝违规申报。

3.按时报送。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材料汇总与上报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报尽报。

联系人:郭雨姗电话:89295653、67098508

电子邮箱:coralguo123@163.com

附件:1.2026年西安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奖励项目申报书.doc

      2.2026年西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奖励项目申报书.doc

      3.2026年西安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奖励项目汇总表.doc

      4.2026年西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汇总表.doc

      5.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