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要求,为做好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在惠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以下简称《场景指引》)开展建设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以下简称《要素条件》)相关要求。申报主体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在惠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每个县(区)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中央企业的项目由所在县(区)推荐。通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验收的单位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不占用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名额。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2份(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智能工厂简介视频(光盘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与装备科)。智能工厂简介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
(三)请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对拟推荐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加强现场抽查,提高推荐项目质量。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第343号公告(网址: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bbccc17a650749c2a76569679350fa5d.html)
(五)《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5/art_3033120c7e8d4e4aba0bf76b44bcc645.html)
(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可在平台(https://www.c3mep.cn/home)中“企业自诊断”模块开展自评估并导出评估结果。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3.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2808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