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编制了《日照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就规划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
一是电子邮件反馈。请发送至邮箱rzzrfgk@rz.shandong.cn。
二是信件邮寄反馈。请邮寄至“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59号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
三是电话反馈。联系电话:8776098。
四是登录日照市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意见征集”模块进行留言。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4日
《日照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依据《山东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五五”时期做好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中的自然资源是指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森林、矿产、湿地等。规划期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十五五”时期,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以提高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能力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利用,持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自然资源防灾减灾能力,健全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滨城市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到2030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建立,“三区三线”布局更加合理,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格局总体稳定,服务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能力全面提升。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266.21万亩、23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1.3。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更加精准,节约集约更加高效,用地用林用草用海用矿“一件事”联动审批持续深化,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较“十四五”下降10%以上,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15%以上。林业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林业总产值突破250亿元。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年开发总量控制在4500万吨之内。
——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持续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深入推进,源头管控、系统治理、多元投入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更加完善。森林、湿地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4.26%;矿业绿色转型进程加快,大中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不低于90%、90%。
——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增强。森林防火能力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持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面建立,多防融合、综合防控体系基本建成。
——治理支撑体系持续完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全面建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监管机制持续建立,科技引领作用有效发挥,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二、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
落实《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保持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总体稳定。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服务区域重大战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1.优化农业空间布局。结合村庄规划单元,促进联系紧密、产业关联的村庄串联为片区,注重一体化发展,统筹自然资源配置。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莒中、莲北两个粮食主产区,加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轮作,培育市域北部、中部、东部三个特色种植区,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原则,实现区域置换、布局优化,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健全乡村社区生活圈,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要素供应方式,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严格“一户一宅”制度,引导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鼓励盘活乡村校舍、厂房等闲置资源,建设乡村养老服务设施。
2.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强化生态控制区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限制和鼓励目录。构筑五莲山、九仙山、大青山、龙门崮等中部山体生态屏障,夯实基础性生态源地。推进卧龙山、日照水库、青峰岭水库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修复,加强傅疃河湿地和张家河、巨峰河绿地等郊野公园规划建设,稳固生态节点。完善多级生态网络体系,串联山海城景。建设海岸带、潮白河、傅疃河等生态廊道,山海路、迎宾路等道路绿廊,打造底线鲜明、蓝绿交织、功能融合的“生态源地+廊道”生态安全格局。实施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严控新增围填海。
3.集约利用城镇空间。深化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市域“1+2+9+N”的城镇等级体系建设,强化中心城区与莒县、五莲县协调联动。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引导各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形成功能互补的大中小型特色城镇。规范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兼顾增量安排与存量盘活。优化园区功能定位,深化产业用地布局。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促进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差异化、错位化发展,形成以经开区和高新区为龙头、特色和专业产业园区为主体、乡镇园区为补充的园区布局体系。推动战略性产业、能源资源基地等布局优化,严格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布局调整,确保工业用地总量保持稳定。
(二)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为具体实施依据,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探索通过空间控制线和用途分区实现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用途准入和退出等管制要求,高效配置空间资源,提升功能空间价值,并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系统开展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积极推进经开区、高新区、涛雒、岚山产业园区等近期发展区域控规编制,保障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需求。探索编制风景名胜区、海洋等特殊区域详细规划。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导,落实规划管理通则、“通则式”村庄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等编制管控方式,按需编制村庄规划。
完善市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推进《日照市低空起降设施布局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2026-2035年)》《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等自然资源、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领域专项规划编制,构建覆盖关键领域、有机衔接的专项规划体系。
2.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围绕城市治理精细化目标,持续强化规划约束,规范各类建设行为,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落地,维护城市发展格局与社会公共利益。优化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化分类管控标准,区别用地性质差异化精准管控,提升规划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民生导向,持续优化教育托育、养老服务、文体医疗、绿化停车等民生设施配建标准,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人居品质。立足山海相融特色,加强城市风貌管控,聚焦滨海、临山、滨河等重点区域,严控建筑形态、高度、色彩及立面材质,统筹城市天际线与视线通廊,推动建筑风貌与自然肌理、城市文脉相融共生。合理优化规划实施要求,引导改善型住宅开发,推进“好房子”建设。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完善“1+N”开放式规划审批模式,推行方案联合审查、集成办理,提升审批效能。优化乡村规划许可审批管理,推动与农村不动产确权有效衔接,提升规划服务质量。
3.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确保实施与规划、审批、许可内容的一致性。探索建立陆海一体化用途管制规则,解决海岸带区域用地用海管理重叠问题。持续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工作,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规划底线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年度更新机制,编制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对三条控制线、规划用途分区、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等开展年度动态维护。
(三)构建城市转型发展新格局
1.推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坚持陆海统筹、湾区联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港口规划的双向衔接,促进港口、产业、城市深度融合。立足港区、城区和园区现有发展基础,科学规划港口、产业和城市发展空间,打造圈层式港产城功能结构,形成“前港后厂”“前港后贸”等多形态的融合发展布局。聚焦提升港口能级,补齐通航短板,推动大型泊位建设。落实“北集南散”功能分区,推进“东煤南移”,为集装箱和高端临港产业腾出深水岸线与陆域纵深,构建港产城空间新格局。
2.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完善城市空间结构,持续强化城市核心功能。完善老城区综合服务功能,优化经开区、高新区产城融合布局,推动岚山临港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和涛雒片区特色功能,进一步强化“双城双区”带状组团城市空间结构。健全城市存量空间的规划和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重点围绕海龙湾和石臼老街片区、老城片区等区域的城市更新,打造港城融合与历史文脉传承的典型区域。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提升、公共空间改造与历史风貌保护,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3.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构建骨干路网,畅通城市脉络,系统推进快速路、断头路及关键节点优化。系统谋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空间保障,加快日照至五莲高铁、日临高速、日兰高速改扩建、沈海高速出口等重点项目规划实施,强化市域交通互联互通,构建“内畅外联”的综合交通网络。持续细化绿道等慢行交通空间,完善南部区域海岸绿道体系,实现与公交站点、公园、社区无缝衔接。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做好疏港公路扩容、铁路专用线延伸等空间落地与保障。保障莒县、五莲通用机场建设用地需求,完善通用机场布局。保障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三、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规划引领和用途管制,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为总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健全适应“存量时代”的土地资源配置体系,推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由“增存并举”向“存量为主”、“单一功能”向“复合利用”转变,全面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与产出效益。
(一)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1.精准配置土地资源。持续优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支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动态更新。坚持重大项目用地分级分类保障,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真实有效的项目作为配置土地计划指标的依据,推动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级保障范围,未纳入的由市县保障,确保各类有效投资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化市县指标保障范围,明确保障优先级,支持港产城融合、乡村振兴和有潜力的民营企业项目,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民营经济壮大。支持城镇常住人口增长多、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区域用地需求,助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2.提高土地保障效率。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内部协作”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土地审批流程,精简报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用好先行用地等政策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深化用地用林用草用海用矿“一件事”联动审批改革,推进审批业务全流程融合,探索“人工智能+审查审批”政务服务新模式,提升审批效率。拓展应用场景,打通联动审批系统与“一码管地”系统,将“资源码”贯穿地块全生命周期,实现要素精准配置、审批公正便捷、资源高效利用。支持各区县基于联动审批系统搭建特色场景模块,拓展相关功能,打造联动审批“1+N”日照新模式。
3.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在国家和省明确新的建设用地管理模式前,继续实施不限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支和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奖励政策,统筹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促进内涵式发展。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定额、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要素的市级统筹,实现重点项目全覆盖。有序保障港口、海上光伏等重大项目用海需求,稳妥推进深远海开发利用。
4.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坚持储备土地统一计划、统一收储、统一管理,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需要,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严格土地收储管理,优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时序。加强储备土地管护,健全巡查制度,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二)提高土地供应质量
1.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推动全市范围内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供应。建立“标准地”供应全过程监管体系,细化监管要求和违约责任,推动有限的土地资源流向高效率、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的优质项目。推动“标准地”供应从工业用地拓展到物流等产业用地。探索开展“林业标准地”改革。
2.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持续深化“净地”供应。鼓励工业、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等国有建设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探索产业链供地模式,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统一布局、整体实施、按宗供应,促进优势项目加快落地。完善新型产业用地政策,支持研发、创意、设计、中试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发展。鼓励工业用地“带方案”供应,将产业准入条件、履约监管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一并纳入供地条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结五莲县试点成果,制定市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入市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
3.推动土地立体复合利用。探索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支持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设置混合产业用地,引导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公共服务等功能混合布局。探索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推动分层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持综合管廊、公共设施、商业商务、广场绿地等地上地下空间整体规划、组合供应、综合开发,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布局公共停车场、发展餐饮休闲等便民生活性服务。
(三)加强土地利用监管
1.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将用地标准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竣工验收全链条,严格审查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年度更新调查,实施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鼓励新上工业项目集中连片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共享共用,推动各类开发区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统筹土地动态巡查与规划监管,健全覆盖土地供应至规划核验的全流程、精细化跟踪监管体系,形成“开工到期前预警提醒、到期时现场巡查、逾期后依法催告”的闭环监管机制。开展用地复核验收工作。强化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完善建设工程批后公告制度和监管内容,确保项目严格按规划许可建设。
(四)推动存量用地盘活利用
1.促进土地要素流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和规则完善,鼓励存量土地自由流转。强化一二级市场联动,统筹土地投放总量、结构和时序等的有效衔接,适时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整体调控,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动态更新存量土地一张底图,引导产业项目与存量建设用地精准匹配、快速落地。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城乡土地政府公示价格和价格动态监测体系,推动城乡土地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2.推进政策融合协同。深入推进“增存挂钩”机制,引导项目建设用地先存量后增量。鼓励利用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政策工具,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强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助推低效用地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行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资金补助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激发低效用地再开发动力。着力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坚持盘供平衡、以需定供、因地施策,控增量、优供给,优化房地产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
3.探索多元盘活模式。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推行政府收储片区统筹开发、原产权人自主改造、企业联合升级改造等多种再开发模式,盘活低效用地资源。探索存量土地“带押收回”盘活方式,推动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存量资源的快速激活与优化配置。支持低效利用的乡镇产业园区片区综合开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鼓励将城市边角地、街角地、插花地、空闲地等零散低效地块,纳入新一轮城区详细规划统筹布局,在保留地块原有自然基底的基础上,转化为功能复合的新型公共空间,推进街区精致化建设。
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占补平衡管理,综合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手段统筹优化农用地布局,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1.层层传导耕地保护压力。持续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耕地保护正向激励和负面警示机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深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共享,严格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2.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坚持试点带动,选取岚山区作为耕地布局优化省级试点,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耕地恢复补充等措施,促进莒中、莲北等平原地区优质耕地布局更加集中,中部、东部丘陵地区耕地林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实现耕地空间和林地空间正向优化。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按照山东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要求,建立“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动态补划”调整机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衔接,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提高永久基本农田内优质耕地比例。
3.稳妥处置历史流出耕地。统筹考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障等关系,对历史流出耕地设置合理过渡期,分类谋划过渡期整改恢复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和保障措施。科学实施“三个一批”,对符合调整后耕地调查规则的,按照“认定一批”方式,直接调查为耕地;对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按照“恢复一批”方式,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恢复;对确实不适宜恢复的,按照“置换一批”方式,有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确保耕地恢复稳妥有序。
(二)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1.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调整管理范围,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以补定占管控,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规模。
2.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强化规划引领,高标准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适应现代化良田需要,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提质,推动耕地质量有提升、数量不减少、碎片化比例和坡度有降低。适应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需要,推进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盘活,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适应建设“大美自然”需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协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同时,注重整体保护与系统利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格局。因地制宜导入和配套特色产业,统筹实施各类公益性项目,促进产业集中布局和集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鼓励整治产生的生态产品参与碳汇交易。
(三)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设施农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管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对设施农用地实施精准监测和动态管理,推动形成与农业生产、乡村发展相协调的设施农业布局。
2.严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落实“长牙齿”硬措施,对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政策底线,依法、稳妥、有序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

五、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林业“提质、兴业、利民”目标,深化林长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筹林业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1.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经营模式,采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优化森林结构,增强森林碳汇能力。科学、生态、节俭开展国土绿化,因地制宜做好增绿文章,优选乡土树种,营造针阔混交林,提高造林质量和管护水平。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深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拓展多元尽责场景,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植树义务。
2.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统筹落实山东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划定林地空间、草地空间、林草补充空间以及湿地空间、湿地补充空间。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定额管理等规定,完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制度,稳定全市林地保有量。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放活集体林采伐管理,建立并完善林木采伐更新检查验收制度,“十五五”期间全市年森林采伐限额80446立方米。推进省级以上公益林数据清洗治理和优化调整。开展第三次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完善分级保护机制,加大濒危、势弱古树名木的管护力度,引导社会各界以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
3.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明确湿地保护边界,落实湿地名录管理。强化对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完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监测设施,实现动态监测和智慧管理。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落实重要湿地占补平衡或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日照西湖国家湿地公园、莒县沭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有序开展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修复项目,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4.严格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开展重要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围绕傅疃河口、两城河口、五莲山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充分运用无人机、红外相机等技术手段,提升智能化监测水平。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时发现、上报异常信息。严格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加强中华凤头燕鸥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保护,提升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新建收容救护机构1-2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严格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审批及监管。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遵循“空间布局更优、管控要求更严”原则,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实施,完成日照海滨国家级森林公园、五莲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和浮来山地质遗迹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等12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和勘界立标工作,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支撑能力。科学划定功能分区,为保护、监测、利用留足空间。聚焦机构设置、权责职能和人员经费、运行机制等环节,开展自然保护地管护成效评估,逐步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治理体系。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监督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地治理水平。
2.科学利用自然保护地资源。编制日照建设项目使用自然保护地服务指引,普及保护发展政策,多路径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依托自然公园探索森林康养、自然探险、户外运动等生态旅游新业态,实施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融合模式,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体验、科普教育、休闲游憩等活动,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和生态教育功能。
(三)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持续夯实经济林、种苗、花卉等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木本粮油,构建县域特色林果产业体系。积极整合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采摘园等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产业。大力培育林业产业新业态,打造城郊生态采摘、休闲观光产业带,办好“桂花节”“杜鹃花展”等活动,发展“年宵花”等产业新模式。以岚山区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为重点,推动木材初级产品加工提档升级。积极推进企业、林农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用合作。开展林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推广林茶、林菌、林药、林蝉等复合经营模式,科学利用林下空间,到2030年,林下经济使用林地面积达到6万亩。林业产业结构更趋优化,产业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四)深化林长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深化林长制改革。聚焦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强化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目标导向,完善林长工作清单,持续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健全“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深化生态警务建设,加强对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的联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2.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妥善解决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问题,同步落实“三权分置”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林权流转,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整合分散林地,发挥规模效益。持续推动生态林场改革,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

六、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和矿山生态修复
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强基础地质调查、重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促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力度,提升矿山治理水平。
(一)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1.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坚持与国家、省、市区域发展战略相衔接,合理确定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矿种。落实省规划重点调查评价区,围绕多金属矿开展成矿潜力预测,提交新的找矿靶区。围绕五莲县七宝山成矿带、日照南部海域锆石砂矿赋存带,加强已有矿集区深部外围成矿理论及找矿方法创新,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对花岗岩、铜、金及多金属、钛铁矿、灰岩和白云岩等矿种矿山集中分布的区域进行合理划定,规划重点开采区。制定矿业权投放计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开发。
2.推进矿产合理开发利用。实施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管理,分解落实省开采总量指标,稳步提高金矿、铁矿、花岗岩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合理制定采矿权投放数量和时序,落实国家、省级最低开采规模标准要求,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十五五”期间,有效期内矿山总数控制在8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5%以上。合理调控砂石采矿权投放节奏,科学设置本市具有审批权限的开采规划区块,严禁在“三区三线”范围,耕地范围以及省道以上重要公路、客运铁路可视范围内设置露天砂石采矿权。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动用处置砂石资源监管,规范项目运行和剩余砂石处置工作。继续支持钛铁矿、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等特色优势矿种发展。严格按照“强监管、严执法、守底线”要求,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探索完善绿色矿山支持政策,鼓励现有矿山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符合条件的升级改造,逐步达标,新建矿山正式投产1-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实行绿色矿山动态名录管理,加强对已入库矿山的动态监管,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加强技术创新引导,积极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促进矿山“三废”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鼓励并引导矿山整合重组,拉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的附加值和产业带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智慧转型。到2030年,全市生产矿山大中型绿色矿山建成比例分别保持在90%、90%。
(三)加强矿山生态修复
1.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压实采矿权人矿区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加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审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探索建立矿山“采修平衡”制度,推进开采面与修复区动态平衡,实现“边开采、边修复”。出台《日照市露天矿山“终了效果管控”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探索生产矿山“采矿终了效果管控”制度,实行“一矿一策”,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协同水平。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与执法联动机制,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格局。
2.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摸清全市采矿损毁土地(含挖损、压占)现状和底数,建立采矿损毁土地数据库。落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综合利用遥感、测绘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效果等的监管,对偏离项目范围、超期未完工、修复质量不达标的,及时反馈整改,严防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工作。

七、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落实产权主体,推进统一确权登记,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一)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1.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编制市级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职责清单,明确市级政府行权履职的资源范围、权责边界与工作流程。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优化清单内容,确保市级代理履职有据可依、权责对等、衔接顺畅。
2.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统筹推进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清查,系统摸清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强化清查成果在资产配置、有偿使用、收益分配和生态补偿、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3.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健全市级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探索将资源消耗、生态破坏、环境损害等内容纳入资产负债核算框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统一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农村不动产登记
1.深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批复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补充和更新调查。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的重点自然资源分阶段开展确权登簿,维护国家自然资源权益。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与水利、林业、矿产、海洋等各专项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支撑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和管理效能。探索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应用机制。
2.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持续健全农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基本完成农房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确权登记颁证。统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稳妥有序推进林权确权登记,加快林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更好促进林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深化“互联网+农村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提高农村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1.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资源权益指标市场化交易方式,完善生态补偿赔偿机制,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收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的发现、核实、索赔和报告制度,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探索构建生态产品产业化经营开发机制,科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产业与生态融合发展。
2.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源和空间基础,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设权赋能。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实施森林植被修复、湿地修复、废弃矿山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通过系统性修复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科学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加快自然资源生态产品综合效益显化,推动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让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
(四)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
1.推动不动产登记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场景化改造,优化登记业务流程,修订地籍成果审查入库标准,深化登记通用规则库建设,统一全市业务办理标准。推广“交地即交证”“收房即拿证”“带押过户”“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服务举措,深化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集成”,规范全市登记服务模式。完成市级登记系统信创改造与数据迁移,健全登记系统与权调系统的交互机制,推动莒县、五莲县县级系统接入与数据整合,搭建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平台。
2.夯实统一产权底板工作。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数据整合汇交。深化产权数据治理,探索“一地多证”权属重叠问题化解的路径方法,稳妥推进化解工作。充分利用原有登记数据、地籍调查数据,完善全市不动产地籍数据库,形成统一产权底板。积极探索产权底板多场景应用,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各项业务,拓展在行政执法、税费征管、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八、提升自然资源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整合森林资源防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地质灾害防治等人员队伍、设施设备,建立“四防一体”机制,筑牢自然资源防灾减灾安全根基。
(一)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健全“监测智能、指挥高效、防控精准、处置科学”的现代化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分级预警发布机制和应急响应流程,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网络,统筹阻隔系统建设,升级装备物资储备,保障应急水源,推进“林电共安”攻坚战行动。加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重点乡镇(街道)快速反应扑火队建设。完善森林火灾防治方案体系,健全分级响应、部门联动的指挥机制。到2030年,重点区域林火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85%以上,视频及人工瞭望覆盖率达到87%以上。
(二)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聚焦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压实属地防控责任,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开展新一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监测技术水平,实现对林业主要有害生物的全方位监测。推广新型防控技术,增强防控科技含量。全面发挥检疫御灾功能,降低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强化联防联治,建立部门、区县、地市、省际间的边界地带联防联治机制,推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防治效果,实现重大食叶害虫“有虫不成灾”。到2030年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比2025年底下降33%。
(三)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实现“图、数、档”一体化管理。完善监测站网布局,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监测网络,扩大普适性监测设备使用范围,提升基层监测智能化水平。升级预警预报体系,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建立“市-县-乡-村-点”五级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修订市、县、乡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现预案与风险区划、隐患点处置方案有效衔接。组建市级专业化应急抢险技术支撑队伍,定期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演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工作,争取省级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资金支持,力争消除东港区三庄镇大麦店泥石流、崩塌隐患威胁。
(四)守牢系统安全生产底线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自然资源规划、审批和开发、保护全过程,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与安全生产规划的衔接,指导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开发、勘查测绘等活动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做好自然保护地、湿地等安全隐患排查,引导公众安全舒适地亲近自然。指导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牢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底线。

九、健全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
锚定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完善自然资源数据现代化服务体系,落实自然资源法治保障、科技创新等综合举措,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提升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加快形成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1.筑牢“一张图”支撑保障底座。衔接省级云网基础设施资源布局,完成市本级和区县政务外网全接入与优化升级,确保上下级网络畅通无阻。严格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筑牢云网安全防护屏障。健全“一张图”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云网资源及运维服务管理,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2.夯实“一张图”核心数据基底。梳理整合全市地理底图、现状调查、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开发利用、生态保护、林草等各类数据资源,建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更新及时的市级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心数据库。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
3.拓展“一张图”特色应用场景。聚焦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持续推进系统整合与信创改造,推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迭代升级,重点打造实景三维赋能低空经济、一码管地、交通“一张图”、“森林防火智防码”等市级特色应用场景,推进数据资源的融合治理、地理空间的精准保障和国土空间的动态感知。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推动用地用林用草用海用矿、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联动审批与“一件事”协同办理,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二)强化基础测绘和地理空间数据保障
1.夯实基础测绘工作。推动实景三维日照持续完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准服务、影像获取、数据资源供给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完成全市域地形级实景三维模型构建,推进城市级和部件级实景三维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实景三维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地理底图建设要求,推动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高效一体化更新。开展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与框架数据融合,构建统一的本底数据库,建立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分级分类更新机制。
2.加强现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的要求,保证“天地图”数据更新频次和覆盖范围,确保地名地址、道路等核心要素的定期更新、动态维护。深化数据融合应用,推动“天地图”与各部门专题数据的汇聚共享、互联互通。依托“天地图”,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唯一、现势性强的底图支撑,助力国土空间全域全要素高效治理与科学决策。持续开展全市测量标志点巡检维护工作,健全测量标志保护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工作用图等公益性地图编制更新,精准服务政府管理决策和社会公众需求。推广标准地图使用,普及国家版图和地图知识,增强全民国家版图意识,筑牢国家版图安全防线。
(三)持续推进统一调查监测
开展第四次国土调查。加强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及碳汇、地下水等专项调查的协调联动和成果共享,推进区域自然遗产、历史文化遗产、景观资源等特色资源调查。健全调查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确权登记、行政审批等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实施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为城市体检评估、存量土地盘活及用途管制等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四)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1.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全面贯彻落实“九五”普法规划各项要求,加强 “日出先照•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与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配合。创新“普法+”系列活动,开展好世界湿地日、植树节、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日宣传,持续增强全社会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2.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聚焦重点区域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借助自然资源督察、森林督察和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环保督察等专项行动,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健全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严格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工作流程,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民意反馈渠道,对各类问题分类梳理、快速交办、跟踪督办。强化部门协同与源头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风险,完善“预警+处置+回访”闭环管理,加强舆情、信访与政府信息公开、12345热线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会商研判,推进自然资源案件诉源治理,筑牢社会稳定防线。落实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对外发布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制度,严防线下风险向线上传导。
4.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作用,推动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强化“鲁执法”平台应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创新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健全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深化“自然资源 阳光速办”服务模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走深走实,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优化自然资源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
聚焦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科技重点,加强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申报、科技项目储备,鼓励与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联合研究,健全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体系,提高科研工作质量。深化与日照海洋地质院士工作站的科技合作,推进日照市海岸带沙滩侵蚀淤积调查与演变趋势分析、日照市海域锆石海砂资源调查等方面研究,提升地质科技水平。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鼓励科技创新团队争创国家、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林业科技创新,到2030年,引进和推广林业新品种、林木良种10个,支持申报植物新品种6个。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科普工作,营造普及自然资源知识的良好氛围。

十、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然资源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压实各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主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主管责任,健全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制度,鼓励干部队伍争先创优、干事创业。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锚定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改革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建立规划监督落实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运用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分析等成果,研究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规划调整和完善建议。健全自然资源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流程,推动各项重点工程项目落地见效。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治理。统筹做好定量测算和定性评价,开展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推动“十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指标和任务落地落实。
《日照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承载着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支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历史使命。为科学谋划全市“十五五”时期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五五”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148号)《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日照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日政字〔2026〕7号)《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日照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可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对“十五五”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确定了五项重点目标,并与“十五五”省专项规划和市规划纲要相衔接,提出了两大类10项主要指标。
第二部分,提出八方面重点任务、30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围绕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构建城市转型发展新格局”等3项重点工作。二是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围绕推动土地要素保障由抓增量向盘存量转变、数量计划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变,提出“做好土地要素保障,提高土地供应质量,加强土地利用监管,推动存量土地利用盘活利用”等4项重点工作。三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围绕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提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3项重点工作。四是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林业“提质、兴业、利民”目标,提出“严格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深化林长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4项重点工作。五是加快矿产绿色转型和矿山生态修复。围绕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出“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等3项重点工作。六是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提出“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深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农村不动产登记,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等4项重点工作。七是提升自然资源防灾减灾能力。围绕筑牢自然资源防灾减灾安全根基,提出“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守牢系统安全生产底线”等4项重点工作。八是健全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围绕构建现代化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提出“加快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强化基础测绘和地理空间数据保障,持续推进统一调查监测,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等5项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提出保障措施。围绕推动“十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指标和任务落地落实,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等3项保障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草稿。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规划》围绕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主线,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利用,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持续加大、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增强、治理支撑体系持续完善,实现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重点任务项目支撑。《规划》统筹设置了“十五五”时期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主要指标、主要规划项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以及林业重点项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自然灾害防控重点项目、自然资源数据治理建设重点项目等7个专栏,包含10项主要指标和15个重点项目。
(四)推动与上位规划衔接。《规划》编制中严格落实国家、省高质量做好规划编制相关要求,认真对接《山东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谋划重点项目,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同步体现到《规划》内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