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人才办(人才工作局),各有关企业、高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5〕5号),经企业联合高校申报,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决定支持实施3个2026年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详细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标准建设
实施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项目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培养自治区工程技术领域人才的重要模式,也是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工业企业联合高校协同育人新机制的重要路径。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持目标同向、资源共享、举措同步、问题共答,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水平工程师队伍。
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对确定实施的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项目,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首期拨付50万元资金,后续根据运行情况再予以支持。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宁财〈行〉发〔2022〕47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5〕5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三、全面落实绩效目标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运行方案,完善制度措施,选派优秀骨干人才参与;要加强协同配合,签订人才培养、资金分配、项目合作等协议,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运行期内,要定期报告运行情况,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适时对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评价,对运行不力、效果不佳、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限时整改或撤销资格,并追回支持资金。
各有关单位自收到本通知后10个工作日之内,务请将《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任务书》(附件2)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联系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周雷6363589
附件:1.2026年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2.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任务书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2026年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 序号 | 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名称 | 运行单位 | 绩效目标 | 首期支持资金(万元) | 备注 | |
| 企业 | 院校 | |||||
| 1 | 宁夏能源计量与智能配电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 |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电气有限公司 |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 | 每个基地建设周期为3-4年,期间培养卓越工程师20名,工程技术领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60名。 | 50 | |
| 2 | 宁夏数智融合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 | 一工机器人银川有限公司 |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50 | ||
| 3 | 宁夏数据工程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甜橙科技有限公司 | 北方民族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