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京办发[2022]20号),结合我区实际,平谷区民政局起草了《平谷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zjfxk3008@bjp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737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961968

4.传真:010—69962320

5.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平谷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平谷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附件2:平谷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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