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6〕96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1.在我区注册的法人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

2.2023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至2026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申报时间吴江区科技局集中受理202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

申报要求1.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注册、登录,填写并提交《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将扫描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数据光盘(一式一份)报送至吴江区科技局高新科。企业需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和上传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材料提交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18楼吴江区科技局高新科。

3.企业在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以及在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各地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改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并作出信用承诺。

联系方式苏州市科技局企业创新服务科

65241083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服务部

65233682

吴江区科技局高新科

6398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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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马晓明

审核:王 可

签发:陈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