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贸企业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我区消费市场活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九龙坡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以下五类经营主体:

(一)百货类: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的商管运营主体;

(二)家电数码类:家电卖场、家电数码零售主体;

(三)超市类:超市经营主体;

(四)餐饮类: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

(五)住宿类: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主体。

二、参与企业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经营证照齐全,具有对公账户以及建立相关台账等账目的能力,能够有效承接消费券的核销使用。

(二)经营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商户配资要求

为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实行政企联动配资机制。其中:百货、家电数码、超市参与主体,须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投入(即经营主体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经营主体配套资金用于本商户使用,叠加发放本商户消费券、满减优惠、折扣让利等促销活动;鼓励餐饮住宿类参与经营主体同步配套优惠。配套资金须在活动期间实际投入,可采取提前打款至第三方发券平台或与第三方发券平台实行收支结算方式出资,确保消费者切实享受到“政府补+企业让”的双重实惠。本次区级消费券发放活动不得与国补、市补政策叠加享受。

四、参与要求

(一)活动配合。须按照区商务委统一部署,在指定时间、指定平台配合开展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工作。

(二)诚信经营。须明码标价,不得在活动期间临时涨价或变相加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三)数据报送。须按活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消费券核销数据及活动成效,并接受专项审计。

(四)服务保障。须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对接,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确保活动平稳有序。

五、申报材料

有意参与的商户请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参与商户申报表;

2.参与商户承诺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明;

4.消费券活动参与方案(含配套优惠措施、叠加让利安排等);

5配资承诺书(明确配资金额及使用计划,百货、家电数码、超市类主体须明确配资比例不低于1:1);

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评选方式

(一)资料填报准备。报名商户自行下载本通知附件表格,完整、准确填写商户相关信息,按要求整理齐全全套报名纸质材料,并报注册地所在镇街初审。

(二)现场提交报送。商户携带经镇街初审的全套纸质报名材料,百货、家电数码、超市类经营主体前往九龙坡区商务委商贸发展科(九龙坡区五洲世纪中心15楼1513室)、餐饮住宿类经营主体前往市场流通科(九龙坡区五洲世纪中心15楼1512室)提交资料。

(三)集中审核筛选。区商务委对报名商户的资质材料、经营情况、信用记录进行统一审核,结合行业品类、门店分布、经营规模等情况,统筹确定最终参与商户名单。

(四)结果公示通知。审核通过的商户名单将在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工作人员统一通知商户办理后续核销系统入驻、业务培训、活动上线等相关事宜。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参与征集的各商户于2026年7月3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达至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委员会,其中:百货、家电数码、超市类商户报名咨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3-68786578;餐饮类商户报名咨询联系人包老师,联系电话:023-68783914;住宿类商户报名咨询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3-68788353。

八、其他说明

本通知解释权归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委员会所有。区商务委有权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对参与商户进行动态调整及补充征集。活动期间,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商户,将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参与商户申报表

2.参与商户承诺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