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要求,为做好2026-2027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的入库评审、2026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和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度产业有序转移项目工作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范围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产业有序转移项目工作服务。

(二)范围:包括2026-2027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评审、2026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2026年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2025年融资奖励方向、2025年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方向)监督检查。如以上资金名称发生改变,但扶持方向或扶持对象类同,均视为同一资金,列入服务范围。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配合做好2025-2026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评审工作。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要求,主要有:

1.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7名专家对申报测算项目的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等进行评审;对企业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对各项目得出综合评审意见,并进行排序。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配合做好2026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2026年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2025年融资奖励方向、2025年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方向)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肇工信〔2024〕2号)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配合做好2026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2026年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2025年融资奖励方向、2025年标准厂房建设奖励方向)的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省当年度绩效评价通知文件开展,主要包括对接项目单位,收集、核对、整理绩效评价资料等。

(四)配合做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在2026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等相关工作。

组织专家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项目承接时限

自遴选结果确认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结束。

四、参加遴选单位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健全。

(三)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健全的管理服务机制,具有必要的技术力量、业务水准、服务质量。

(四)社会信用度较高、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五)具备业务事项要求的专业条件。近3年承接过政府部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绩效评价、项目检查、验收(完工评价)等工作服务内容的项目(以委托协议或合同为准)。

(六)近3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时需提供承诺书。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四)项目管理团队资料。包括团体人员职称、分工、自身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等。

(五)服务费用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26万元(含税),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在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用等各项费用。由申报单位在工作方案中列出费用报价明细表及作测算说明。

(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未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2025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七)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八)另附页说明出具本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所提及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6份。

(二)申报材料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四)申报材料及光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在申报材料密封包装外,须另附页说明出具本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七、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程序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如遴选出第一名出现变故或中途放弃的情况,工作经费不再支付,按评审排名顺序选取第二名继续开展本项工作。

八、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7时。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我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报送咨询电话:0758-2723978,服务事项咨询电话:0758-2262982。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306室。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申报承诺书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