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局: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意见》,推动奶业振兴工程落地落实,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实施细则》实行年度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期间如有修订完善,以后续印发的最新版本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7月20日

1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奶业养加一体化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