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商贸发〔2025〕72号)有关要求,我厅会同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中国信保广西分公司等单位,开展了自治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评估认定工作,本次共评选出4家企业。现将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名单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之邕跨境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良平供应链有限公司 

广西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自律。获得认定的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合规经营,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提升外综服基础服务能力,包括:代为办理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汇、信保、国际认证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等。 

(二)加强企业培育。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本地外综服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参与自治区级认定,争取做到外综服企业全区设区市全覆盖。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海关、税务、外汇、信保等部门加强对外综服企业的指导,引导更多企业委托外综服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提升外综服企业全链条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加快开拓海外市场,推动本地外向型产业提质升级。 

(四)加强监督管理。本次外综服企业认定有效期为2年(以本文件印发之日起算)。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认定企业的跟踪监督工作,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应及时报告。我厅将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名单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取缔违规企业,适时对名单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