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厅节能函〔2026〕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按照自愿和熟地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符合要求的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于8月4日前连同推荐函等材料一并报送我局(工业节能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厅节能函〔2026〕36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军,2208826)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