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四会市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积极组织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的企业,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参考名单见附件2。

二、请指导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地务必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2份(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智能工厂简介视频(光盘1份,具体要求见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与电子信息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

2.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参考名单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人:焦慧婷,联系电话:0758-2268981)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2: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参考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