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6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7.累计吸引集聚不少于2名全职博士,在苏缴纳社保不少于1年。

  (二)推荐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完成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核心技术攻关并验收通过。

   3.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等。

   5.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申报程序

   本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社部门核实推荐,省人社厅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

   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2.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附件页数建议不超过50页。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申报表》与《申报表》中涉及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合并纸质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3号窗口;同时,请将《申报表》和《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及扫描件一并发送至jmx@sipac.gov.cn。

三、其他事项

   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设立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博士后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申报咨询方式

   热 线:0512-67068000

   蒋老师:0512-6706803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