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围绕市委“3+6+N”整体工作部署,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聚焦全市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2026年度三门峡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

(一)项目指南

一般包括铜基新材料、铝基新材料、现代黄金、半导体新材料、钼新材料、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以及其他相关产业链中涉及新材料产业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联合基金项目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万-300万元、20万-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三)支持类别

1、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市内企业实施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2、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市内相关企业会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我市新材料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应用研究及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

3、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主要支持科技成果在区域内落地项目。

(四)申报要求

1、共性条件

(1)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鼓励各联合方统筹资源、联动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负债合理,具备自筹项目研发资金的能力。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7月27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和重点在研项目或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产业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已参加3项及以上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参与人,不得申报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5)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产业基金项目。

(6)产业基金项目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项目绩效目标需项目申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上传论证结果。

2、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按照产业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区域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三门峡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5年7月27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重点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100万—300万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企业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按照产业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须是三门峡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3)单个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20万—50万元。

(4)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产业基金一般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项目实施中挑大梁。

(五)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2026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申报单位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需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申请单位系统填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8:00—9月15日18:00。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汇总。县(市、区)经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直相关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三门峡市商会大厦A座8019室市科技局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

3、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相关问题由市科技局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负责解释。

二、市重大科技专项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应严格按照2026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指南(详见附件2)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25年7月27日前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具备研发能力且有实际研发活动的企业。同时,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须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研发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大中型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3、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负债合理,具备自筹项目研发资金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7月27日后出生),符合三门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A类和B类的两院院士、中原学者等不受年龄限制,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

市重大科技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企业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且截止到2026年7月27日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或3年内存在市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单位,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参考基数50万元。企业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申请财政支持资金的3倍。

6、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项目绩效目标需项目申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上传论证结果。

7、宝武钢铁集团研发中心、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自主实施的重大创新项目,择优挑选符合当年申报指南范围的项目列入市重大科技专项范围,所需资金从市财政支持的重大创新平台资金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资金支持,不再参与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竞争评审,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管理。

(二)组织方式

1、申报企业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2、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或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

1、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23.163.168.33:8092/uniformPage)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

2、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4、审核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通过系统推荐提交至市科技局,纸质版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统筹推进科。

5、项目审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科技企业与服务业科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统一受理公示。

6、评审立项。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对立项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规定完成企业经济效益月报。

(四)资金拨付

项目立项后,市财政核定财政补助经费总额,并根据其研发经费需求等因素按照财政补助经费总额的20%拨付启动经费;在取得预期成果并按规定程序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按照财政补助经费总额的80%拨付剩余经费。 

(五)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通过受理公示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盖章后报送。

系统填报时间:2026年7月27日8:00—8月27日18:00。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三门峡市商会大厦A座7005室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统筹推进科)

2、市重大科技专项工作相关问题由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统筹推进科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一)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

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统筹推进科

0398-2897005

市科技局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

0398-2898019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事业科

0398-2608512

(二)市重大科技专项

1、系统注册、管理系统等问题咨询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科

0398-2897005

2、材料审核

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

0398-2898019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科)

0398-2898019

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

0398-2898021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0398-2898022

3、预算业务咨询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0398-2608514

市财政局企业科(企业经济效益月报)

0398-2608916

附件:

1、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三门峡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3、三门峡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绩效目标表

4、2026年度三门峡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5、2026年度三门峡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汇总表

6、2026年度三门峡市新材料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研发自筹资金承诺书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