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09号),我厅对2018年(含)以前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以及2023年度动态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共计5012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了动态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网上公示,现予以公布如下:

一、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工程中心410家,合格等级的3554家,基本合格等级的105家,不合格等级的943家。

二、评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期满再次评估;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予以撤销,且不得以原工程中心名义开展学术、商业等活动,工程中心牌匾应及时摘除。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院所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管理,推进工程中心建设发展,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加快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提供有效支撑。

附件: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结果

省科技厅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