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8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fjlfek@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南宁市司法局立法二科(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5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意见建议”。
南宁市司法局
2026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wps
参考资料1.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管理办法.doc
参考资料2.南宁市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