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以下简称《场景指引》)开展建设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以下简称《要素条件》)相关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资料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进行推荐。通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验收的单位,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可不进行优先排序。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参考《场景指引》开展建设并满足《要素条件》相关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资料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进行推荐。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8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1份(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智能工厂简介视频(光盘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智能工厂简介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对拟推荐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加强现场抽查,提高推荐项目质量。

(四)《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5/art_3033120c7e8d4e4aba0bf76b44bcc645.html)

(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 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可在平台(https://www.c3mep.cn/home)中“企业自诊断”模块开展自评估并导出评估结果。

附件:

1.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2.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8日

(联系人:李阳、杨文坛,电话:83123847、83123851、1810270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