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2026年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范围仅限实行分期补助的项目,共计32项,包括2024年度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12项、2025年度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20项(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中期检查工作将在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会议评议和现场检查。
1.开展项目自查。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自查,形成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包括①技术材料〔项目合同书、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2)、其他支撑材料(如知识产权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申请授权等)〕,②财务材料〔经财务系统导出的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和经费开支归类表(对照合同预算科目归类,盖财务专用章)、报销凭证和发票(每个科目至少提供5笔大额支出发票)〕。
2.专家会议评议。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中期检查会议,邀请技术和财务专家进行会议评议。会议评议采用项目单位现场汇报、专家问询并形成评议意见方式进行。
3.专家实地检查。在会议评议基础上,市科技局按照不低于中期检查项目总数20%的比例抽取实地检查项目,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实地检查,形成现场检查意见。
4.形成检查结果。市科技局结合会议评议和实地检查意见,形成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并按照检查结果确定项目后续资金拨付进度。中期检查不通过项目将暂停拨付后续资金,要求限期整改。
三、相关要求
1.加强归口管理指导。请各区、县(市)科技局及市级归口单位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自查工作的督促指导,配合市科技局做好此次中期检查工作。
2.自查材料提交要求。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6年8月17日18:00前在杭州科技大脑(网址: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src/pms/index.html#/portal/home)中进行填报,并按上述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报的项目将作中期检查不通过处理。
3.会议评议准备要求。项目组需提前准备纸质自查材料(项目合同书和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份;财务材料一式两份)。会议汇报需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阶段性完成情况、关键技术内容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进度安排等。会议评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重大处。
联系人:沈吉英,电话:85255663;王同林,电话:85255633。
附件:1.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2026年中期检查清单.docx
2.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模板).docx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