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盐湖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重要论述,健全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省科技厅联合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青海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盐湖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现就2026年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基金基本概况

    联合基金为省级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由省科技厅与盐湖出资企业按1:3比例配套出资,聚焦盐湖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盐湖产业企业联合申报,研究成果优先在青海盐湖产业转化落地。2026年度资助类型、资助额度、支持研究方向、申报条件、评审规则、经费管理、成果知识产权等详细规定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安排

    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7月29日—2026年9月29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线上申报渠道

    通过省科技厅官网“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139.170.149.33:8020/egrantweb/)在线填报、上传材料、提交申报书,资助类别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四、材料报送与咨询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

    受理单位: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86号恒邦紫荆城4号写字楼15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33278

    (二)政策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971-8244525

    (三)系统技术支撑

    技术服务:0971-6166021

    五、其他事项

    各依托单位须严格对照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开展项目初审,严把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关口;各市州科技局做好辖区企业、科研单位组织动员与申报指导工作。

 

    附件:《2026年度青海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盐湖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附件

2026年度青海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

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盐湖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盐湖科技大会战”,青海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与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青海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盐湖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现发布2026年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设立宗旨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青海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推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重点解决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和盐湖化工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

    二、基金定位

    聚焦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和盐湖化工领域的重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过程中面临的科学问题。支持“企业出题、政企共答、高校院所协同攻关”的创新模式。

    三、规模及期限

    1.2026-2028年度联合基金总规模:1200万元,分三期出资,2026年第一期出资400万元。

    2.项目计划:2026年拟支持项目10项,每项支持额度40万元。

    3.项目期限: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延长半年或一年,每个项目仅可延期1次)。

    4.执行及归属:省科技厅与企业出资方签订联合基金协议,共同商定支持方向、资助对象、经费投入、运行机制、合作期限等,企业出资方提出指南建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可由企业出资方和项目实施方事前合同约定或事后书面协议变更确定成果及知识产权权属。

    四、支持方向

    2026年度项目申报重点围绕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和盐湖化工领域,聚焦以下方向:

    (一)外场与耦合反应协同强化水氯镁石脱水机制研究

    面向盐湖水氯镁石高效脱水制备无水氯化镁的迫切产业需求,针对传统热驱动脱水能耗偏高、脱水效率有限、高温水解副反应难控等瓶颈,开展微波、电磁、等离子等外场赋能与反应耦合调控的脱水强化研究。探究不同强化方式下水氯镁石的水合结构响应、能量传递规律、氢键网络演变及物相演化特征,阐明强化方式对促进结晶水脱除与抑制水解副反应的作用机制,明确最优适配工况,为高效率、低能耗的水氯镁石强化脱水工艺开发及工业化应用提供理论支撑。

    (二)盐湖氯化钾电解制备氢氧化钾微观机理研究

    以盐湖特定杂质离子(Mg2+、Ca2+、SO42-等)条件下的氯化钾为研究对象,建立“杂质离子–电极–离子膜”多相界面的微观理论框架,揭示杂质在电场作用下的传质、吸附、沉淀与膜孔堵塞的多尺度机理,提出适应盐湖氯化钾特性的杂质动力学理论模型,指导研究复杂杂质条件下的盐水精制工艺优化与离子膜电解过程调控策略,为盐湖氯化钾绿色高效制备氢氧化钾提供系统的微观理论支撑。

    (三)碳酸钾生产反应过程动力学、热力学机理研究

    聚焦碳酸钾生产中的流化反应结晶与尾气气固分离过程,重点研究反应动力学与热力学机理。通过揭示多相流动、结晶成核及颗粒分离机制,建立过程强化模型,为工艺运行、节能降耗、产品提质及尾气净化提供理论支撑,助力实现清洁高效生产。

    (四)基于盐湖类高浓盐离子赋存状态,开展淡水回收的驱动机理研究

    针对盐湖地区卤水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赋存高浓度钠、镁离子的废水,开展热法蒸发或低温、负压条件下多级多效淡水回收、热能驱动高盐废水固-液分离的热传递机理及破坏多离子水合作用的微观机理研究。

    (五)氨法沉锂制备高纯碳酸锂(Li2CO3-04)的结晶动力学与热力学机理研究

    针对盐湖碳酸锂纯度难以突破99.9%的问题,开展新型氨法沉锂机制研究,揭示氨气、二氧化碳、反应温度等对碳酸锂产品纯度的影响规律,阐明新型氨法沉锂的反应动力学和热力学原理,明确Li2CO3-04制备的最优条件,为规模化制备Li2CO3-04提供理论支撑。

    (六)盐湖氯化钾生产全链条收率诊断与资源化提升研究

    针对现盐湖钾肥生产过程中,采卤-盐田-选矿各环节钾资源的流向与损失,结合盐湖资源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建立生产系统钾资源全链条收率失衡诊断及机理研究,形成指导生产的精细化研究报告,为氯化钾生产收率提升提供可计算、可验证、可持续的系统性优化方案。

    (七)钾钠吸附分离材料的创制及其在盐湖钾钠精深分离及低品位钾资源回收中的应用

    针对盐湖钾钠难以实现精深分离且低品位钾资源难以有效回收的重大技术难题与未来发展需求,开发具有钾/钠特异性识别与捕获功能的离子交换材料,实现盐湖工业级KCl/NaCl溶液中少量钠/钾杂质离子的深度脱除,破解盐湖“两钾、两碱”产品钠/钾含量超标的重大技术难题,提升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实现钾钠产品高值化及低品位资源经济开发提供核心数据支撑与理论保障。

    (八)六角片状氢氧化镁阻燃剂的水热转晶及界面改性研究

    以青海盐湖水氯镁石为原料,构筑反应结晶—水热转晶工艺方法,制备获得规整六角片状、高品质的氢氧化镁阻燃材料。聚焦氢氧化镁结晶调控和界面改性,开展“分子结构-界面性质-宏观性能-长期稳定性”全链条研究,从分子尺度揭示氢氧化镁晶体生长与晶形调控规律、硅烷偶联剂等典型改性剂与氢氧化镁界面作用机制,突破结晶精准调控和表面高效改性等关键工艺,为盐湖水氯镁石资源高值化、精细化利用及盐湖镁基阻燃材料产业化应用提供理论与数据支撑。

    (九)高镁锂比卤水提锂装备流体界面演化与绿色高效运行调控研究

    针对高镁锂比卤水提锂装备长期运行过程中流体界面析晶沉积、流动失稳、腐蚀磨损、性能退化等关键问题,开展复杂卤水介质演化驱动、流体界面流动—传热—传质—析晶—磨损多场耦合及绿色高效运行调控研究,揭示复杂介质演化驱动流体界面结构演变及性能退化规律,构建流体界面状态感知、性能预测及主动优化调控方法,为高镁锂比卤水提锂装备绿色高效运行、智能运维及盐湖锂资源绿色开发提供理论基础与支撑。

    (十)基于“正浮选”工艺产生的尾盐料浆高值化利用研究

    针对“正浮选”工艺产生的尾盐料浆中钾、镁、钠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问题,开展体系内氯化钾、氯化镁、氯化钠三相分离机制研究,揭示同一体系内,Mg2+、Na+与K+三者溶解度变化规律,为察尔汗地区低品位钾资源回收及钠资源高值化开发利用提供理论支撑。

    五、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需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2.项目负责人可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

    3.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团队,合作单位中须至少包含一家青海省内的盐湖产业相关企业(中国盐湖及其下属单位可作为合作方之一)。

    4.按照青海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用于省内单位的支出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出资部分不受该比例约束,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主统筹拨付使用。

    (二)承担单位要求

    1.联合基金项目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正常的法人单位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牵头实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具备开展现场试验、示范应用所必需的场地、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及违约责任;牵头单位承担的主体责任及对参与单位的协调管理责任须在协议中清晰界定。

    (三)限项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限报1项联合基金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同期限报2项联合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同一人员不得超过2项。

    (四)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要求:项目实施期间须发表2篇以上基础研究论文(其中1篇为中文核心);须申请发明专利2件以上;须形成1项涉及项目工艺、技术优化升级基础理论研究和机理研究相关的研究报告。

    2.项目实施中期形成中期研究报告及汇报材料。

    3.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科技报告、工作报告、汇报材料,并提供至少一项可验证的应用前景证明(如企业应用意向书,小试、中试数据,行业标准草案等)。

    六、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

    1.《青海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

    2.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的须提供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经费分配)。

    3.项目申报单位印证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职称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流程以省科技厅正式下发的申报指南为准。

    七、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按照《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政办〔2022〕17号执行。

    2.经费分两批拨付: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6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40%。

    3.项目经费在立项后60个工作日内由省科技厅和中国盐湖按比例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项目承担单位按财务管理要求出具收款凭证。

    八、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李晓砚0971-8244525

    邮箱:kjtzcc@qhkjt.net

    九、其他说明

    (一)基金项目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据成果等)归属说明

    1.基金项目实施前由各自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背景知识产权),所有权不因合作发生变化。

    2.基金项目实施期间,由项目承担方利用基金经费独立完成产出的知识产权,归该单位所有;由合作各方共同完成产出的知识产权各方共有;共同所有的知识产权,各方均有权独立、免费在本单位内部科研或生产中使用。

    3.对外许可或转让需经各方书面同意,转化收益分配,按贡献度或约定比例分配,未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说明

    1.项目执行中取得重大突破的,可申请滚动支持或追加经费。

    2.对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