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茂名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茂名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茂科函〔2025〕58号),我局对2021年(含)以前经市科技局认定的348家茂名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了动态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已经网上公示,现予公布如下:

一、评定为优秀的工程中心54家。

二、评定为合格的工程中心173家。

三、评定为异常的工程中心121家。异常的工程中心予以撤销,撤销后不得以原工程中心名义开展学术、商业等活动,工程中心牌匾应及时摘除。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高校院所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管理,推进工程中心建设发展,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加快推动产业科技双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附件:动态评估结果.pdf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