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数据局等部门组织开展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遴选推荐工作
卓越级智能工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
3.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5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内容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报送至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2026年8月17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加盖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各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择优推荐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项目。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遴选推荐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5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内容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报送至各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2026年8月17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并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加盖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各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择优推荐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项目。
(三)其他事项
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依托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6.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数据局
2026年7月2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汪豪
联系电话:83608020;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发展处 陈立敏
联系电话:23142279;
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李奕萌
联系电话:59032601;
市国资委规划处 卓奕丰
联系电话:83607716;
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 马蜻
联系电话:27182054;
市数据局数字经济处 张皓宇
联系电话:83858617;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吴妍妍,联系电话:18233789322)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