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北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发利用,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北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以及依据,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方式送至北海市大数据发展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件请邮寄至:北海市大数据发展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东路90号,邮政编码:536000,联系电话:0779-2052603),请在信封上注明:“北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bhsfzggw_sjj@beihai.gov.cn,邮件主题填写“北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意见建议”。

附件:1.北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北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海市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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