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参加评选,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2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届广东专利奖涉及广州市参评项目统一由我局推荐,请各单位对照省局通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专利项目及发明人积极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广东杰出发明人奖,通过“省市场监管局财政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s://amr.gd.gov.cn/zscq/review-meeting/Account/login,下简称:平台)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
1.申报单位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2.申报单位按照省局通知中的申报要求,于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24:00时前在平台完成申报,逾期不推荐。
3.申报单位须将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
4.填写《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专利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2)与《承诺书》(附件4),将填写好的《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专利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于8月26日(星期三)24:00时前发送至邮箱gipda426@163.com(联系人:李丽仪,电话:18820012827),逾期不予受理。
5.未提交公示情况说明、《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专利申报项目信息表》《承诺书》和报送材料不齐全的项目,我局不推荐。
(二)申报广东杰出发明人。
1.申报人应为广州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广州市。
2.申报人按照省局通知中的申报要求,于8月26日(星期三)24:00时前在平台完成申报,过期不推荐。
3.填写《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杰出发明人信息情况表》(附件3)与《承诺书》(附件4),将填写好的《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专利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以“广东杰出发明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于8月26日(星期三)24:00时前发送至邮箱gipda426@163.com(联系人:李丽仪,电话:18820012827),逾期不予受理。
4.未提交《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杰出发明人信息情况表》《承诺书》及报送材料不齐全的项目,我局不推荐。
三、考察
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将对项目和发明人进行形式审查及材料审查,并提出广东专利奖候选项目和发明人候选名单。市局将组织对候选项目中涉及本市的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候选发明人进行考察。请各区局协助做好辖区候选项目和发明人的考察工作,征求辖区相关部门意见。申报、考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促进处联系。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doc
2.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专利申报项目信息表.wps
3.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杰出发明人信息情况表.wps
4.承诺书(模板).wps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