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6年江苏省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文旅事业发展第一批)下达给你们,用于支持开展繁荣艺术、消费推广季、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项目(详见附件1、2)。该项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科目。
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附件:附件1:2026年江苏省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文旅事业发展第一批)分配表.xls
附件2-1:繁荣艺术明细表.xls
附件2-2:消费推广季明细表.xls
附件2-3:戏曲教育融合创新项目明细表.xls
附件2-4:家门口享非遗明细表.xls
附件2-5:文化旅游统计明细表.xls
附件2-6:旅游推广、对外交流等明细表.xls
附件3:绩效目标表.xls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