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科技金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有效分散、分担企业创新创业风险,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规范2026年度贵州省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工作,根据《贵州省科技保险保费补助办法(试行)》(黔科通〔2026〕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正常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注册存续不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二、申报范围及补助标准

(一)申报范围

投保险种需属于“贵科保”产品库,购买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保险生效日在本年度保费补助期内,且企业已足额缴纳保费。合同期内退保的不得申请保费补贴。

(二)补助标准

一类科技保险产品补助比例不超过实缴保费金额50%;二类科技保险产品补助比例不超过实缴保费金额40%;三类科技保险产品补助比例不超过实缴保费金额20%。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保险合同或保单复印件;

3.保费发票、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与申报保费补助相关资料。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7日提交纸质盖章及电子申报资料至驻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受理补报。

(二)形式审查

省科技厅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程序审议通过形成保费补助方案。

(三)公示

省科技厅将审定后的保费补助对象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在15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理完毕,核查属实的暂停资金兑付,不构成异议的书面答复异议提出方。

(四)补助拨付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五、相关要求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严禁转让、拆分保单、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虚假保单等方式骗取补助资金,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或犯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六、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咨询:0851-86987256;申报政策咨询:0851-85834948。

附件:贵州省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表.docx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