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亮码入企”制度,韶关市司法局起草了《韶关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4日至9月2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箱:8469364@163.com。2.邮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邮政编码:512023),联系电话0751-8469337。3.在线方式: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建议并在线提交。
附件1:韶关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韶关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韶关市司法局
2026年8月4日

